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其他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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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酯 化学名称:(6R,7R)-7-[2-呋喃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氨基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1-乙酰氧基乙酯 分子式:C20H22N4O10S 分子量:510.48 |
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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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天衡药物研究院南阳天衡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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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116 |
国药准字H2001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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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其他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
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艾滋病、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的免疫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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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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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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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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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其他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
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艾滋病、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的免疫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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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与对青霉素类药物有交叉反应的报告,因而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的病人慎用。2.长期使用头孢呋辛酯可能会导致非敏感微生物如念珠菌属、肠球菌、梭状difficile杆菌过度生长。在该药使用期间或期后发生严重腹泻的病人,应疑为伪膜性结肠炎,可考虑中断该药。3.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延长用药间隔。5.减低胃酸的药物,会使本品的生物利用度降低。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需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当患者血肌酐清除率≤40ml/分或≤0.67ml/秒时该药剂量调整为:第一剂仍予0.4g,此后0.2g,一日1次。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4.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5.食物对本品的吸收影响少,可空腹亦可与食物同服。6.本品清除半衰期长达7~8小时,治疗一般感染时可一日1次,但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菌敏感性较低(如铜绿假单胞菌等)时,则宜予0.3g,每日2次。7.只有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在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8.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9.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10.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及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