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 呼吸道感染:如扁桃体炎、咽炎、支气管炎、肺炎等; 2. 皮肤软组织感染:如丹毒、蜂窝组织炎、疖肿等; 3.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如尿道炎、前列腺炎、盆腔炎等; 4. 耳鼻喉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等; 5. 眼部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等; 6. 其他感染:如牙周炎、口腔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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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红霉素环11,12-碳酸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哌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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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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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470 |
国药准字H37020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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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 呼吸道感染:如扁桃体炎、咽炎、支气管炎、肺炎等; 2. 皮肤软组织感染:如丹毒、蜂窝组织炎、疖肿等; 3.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如尿道炎、前列腺炎、盆腔炎等; 4. 耳鼻喉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等; 5. 眼部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等; 6. 其他感染:如牙周炎、口腔炎等。 |
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肠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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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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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成人一次0.5g一日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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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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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毒性较低,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嗳气、上腹不适、食欲减退、稀便或便秘等胃肠道反应,皮疹或全身瘙痒少见;偶见眩晕、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均属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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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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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 呼吸道感染:如扁桃体炎、咽炎、支气管炎、肺炎等; 2. 皮肤软组织感染:如丹毒、蜂窝组织炎、疖肿等; 3.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如尿道炎、前列腺炎、盆腔炎等; 4. 耳鼻喉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等; 5. 眼部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等; 6. 其他感染:如牙周炎、口腔炎等。 |
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肠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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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肝功能受损患者慎用,服用时应减少剂量。长期服用应监测肝功能。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可与饮食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