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军团菌病、肺炎支原体肺炎、肺炎链球菌肺炎、金葡菌引起的各种感染、白喉带菌者、百日咳、空肠弯曲菌肠炎、李斯特菌病、淋球菌感染、梅毒、钩端螺旋体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琥乙红霉素 化学名称:红霉素琥珀酸乙酯。 分子式:C43H75NO16 分子量:862.07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米诺环素。 |
|
生产企业 |
山西皇城相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074 |
国药准字H1096001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军团菌病、肺炎支原体肺炎、肺炎链球菌肺炎、金葡菌引起的各种感染、白喉带菌者、百日咳、空肠弯曲菌肠炎、李斯特菌病、淋球菌感染、梅毒、钩端螺旋体病。 |
本品适用于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1.败血症、菌血症。2.浅表性化脓性感染:毛囊炎、脓皮症、疖、疖肿症、痈、蜂窝组织炎、汗腺炎、痤疮、皮脂囊肿粉瘤、乳头状皮肤炎、甲沟炎、脓肿、鸡眼继发性感染、扁桃体炎、肩周缘炎、咽炎、泪囊炎、眼睑缘炎、麦粒肿、牙龈炎、牙冠周围炎、牙科性上腭窦炎、感染性上腭囊肿、牙周炎、外耳炎、外阴炎、阴道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 3.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颌下腺炎、骨髓炎、骨炎。4.急慢性支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细菌性肺炎、异型肺炎、肺部化脓症。5.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6.腹膜炎。7.尿道炎、男性非淋菌性尿道炎(NGU)、肾盂肾炎、肾盂炎、肾盂膀胱炎、膀胱炎、前列腺炎、附睾炎、宫内感染、淋病。8.中耳炎、副鼻窦炎、颌下腺炎。9.梅毒。 |
|
用法用量 |
|
口服。成人首次剂量为0.2克,以后第12或24小时再服用0.1克,或遵医嘱。寻常... |
|
副作用 |
|
1. 菌群失调:本品引起菌群失调较为多见。轻者引起维生素缺乏,也常可见到由于白色念珠菌和其他耐药菌所引起的二重感染。亦可发生难辨梭菌性假膜性肠炎。 2.消化道反应: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腔炎、舌炎、肛门周围炎等;偶可发生食管溃疡。 3.肝损害:偶见恶心、呕吐、黄疸、脂肪肝、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呕血和便血等,严重者可昏迷而死亡。 4.肾损害:可加重肾功能不全者的肾损害,导致血尿素氮和肌酐值升高。 5.影响牙齿和骨发育:本品可沉积于牙齿和骨中,造成牙齿黄染,并影响胎儿、新生儿和婴幼儿骨骼的正常发育。 6.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皮疹、荨麻疹、药物热、光敏性皮炎和哮喘等。罕见全身性红斑狼疮,若出现,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7.可见眩晕、耳鸣、共济失调伴恶心、呕吐等前庭功能紊乱(呈剂量依耐性,女性比男性多见),常发生于最初几次剂量时,一般停药24~48小时后可恢复。 8. 血液系统:偶有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9.维生素缺乏症:偶有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 族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等。 10. |
|
禁忌 |
|
|
|
成分 |
军团菌病、肺炎支原体肺炎、肺炎链球菌肺炎、金葡菌引起的各种感染、白喉带菌者、百日咳、空肠弯曲菌肠炎、李斯特菌病、淋球菌感染、梅毒、钩端螺旋体病。 |
本品适用于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1.败血症、菌血症。2.浅表性化脓性感染:毛囊炎、脓皮症、疖、疖肿症、痈、蜂窝组织炎、汗腺炎、痤疮、皮脂囊肿粉瘤、乳头状皮肤炎、甲沟炎、脓肿、鸡眼继发性感染、扁桃体炎、肩周缘炎、咽炎、泪囊炎、眼睑缘炎、麦粒肿、牙龈炎、牙冠周围炎、牙科性上腭窦炎、感染性上腭囊肿、牙周炎、外耳炎、外阴炎、阴道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 3.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颌下腺炎、骨髓炎、骨炎。4.急慢性支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细菌性肺炎、异型肺炎、肺部化脓症。5.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6.腹膜炎。7.尿道炎、男性非淋菌性尿道炎(NGU)、肾盂肾炎、肾盂炎、肾盂膀胱炎、膀胱炎、前列腺炎、附睾炎、宫内感染、淋病。8.中耳炎、副鼻窦炎、颌下腺炎。9.梅毒。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半合成四环素类广谱抗生素,具高效和长效性,在四环素类抗生素中,本品的抗菌作用最强。抗菌谱与四环素相近。对革兰阳性菌包括耐四环素的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等和革兰阴性菌中的淋病耐瑟菌均有很强的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的作用一般较弱;本品对沙眼衣原体和溶脲支原体亦有较好的抑制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6)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7)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8)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
1.肝、肾功能不全、食道通过障碍者、老年人、口服吸收不良或不能进食者及全身状态恶化患者(因易引发维生素K缺乏症)慎用。2.由于具有前庭毒性,本品已不作为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和脑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疗药物。3.对本品过敏者有可能对其他四环素类也过敏。4.由于可致头晕、倦怠等,汽车驾驶员、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机器操作及高空作业者应避免服用本品。5.本品滞留于食道并崩解时,会引起食道溃疡,故应多饮水,尤其临睡前服用时。6.急性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患者疑有初期或二期梅毒时,通常应进行暗视野检查,疑有其他类型梅毒时,每月应进行血清学检查,并至少进行4个月。7.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应低于常用剂量,如需长期治疗,应监测血药浓度。8.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9.本品较易引起光敏性皮炎,故用药后应避免日晒。10.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萤光的干扰,可能使测定结果偏高。(2)可能使碱性磷酸酶、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11.本品可与食品、牛奶或含碳酸盐饮料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