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2型糖尿病、改善糖耐量异常、降低胰岛素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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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美脲。 化学名称:1-[4-[2-(3-乙基-4-甲基-2-氧代-3-吡咯啉-1-甲酰胺基)乙基]苯磺酰]-3-(反式-4-甲基环己基)-脲。 分子式:C24H34N4O5S 分子量:490.62 辅料:乳酸、微晶纤维素、羧甲淀粉钠、聚维酮K30、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法骨化醇。化学名称:(5Z,7E)-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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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广州海瑞药业有限公司 |
南通华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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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592 |
国药准字H2000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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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2型糖尿病、改善糖耐量异常、降低胰岛素抵抗。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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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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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骨质疏松症:首剂量0.5μg/天。 2.其它指症:首剂量成人:1μg/天,老年病人:0.5μg/天。体重20kg以上的儿童无肾性骨病者:1μg/天。为了防止高血钙的发生,应根据系列化指标调节阿法骨化醇的剂量。服药初期必须每周测定血钙水平,剂量可按0.25-0.5μg/天的增量逐步增加,大多数成年患者的剂量可达1-3μg/天。当剂量稳定后,每2-4周测定一次血钙。对于骨软化症患者,不能因为其血钙水平没有迅速升高而加大阿法骨化醇的用量,其它疗效指标,如血浆碱性磷酸酶水平,可作为调整剂量更有用的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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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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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用于高钙血症、高磷酸盐血症(伴有甲状旁腺机能减退者除外),高镁血症。 2.具有维生素D中毒症状。对本品中任何成分或已知对维生素D及类似物过敏的患者不能服用阿法骨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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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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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慎重掌握服用量,从少量渐增,以免过量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妊娠动物摄入过量维生素D可致胎仔畸形,故孕妇不宜服用本品。哺乳期最好避免用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用药时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因高龄者生理机能低下,要仔细调整服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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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2型糖尿病、改善糖耐量异常、降低胰岛素抵抗。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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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口服后,在肝脏迅速代谢为1α,25-(OH)2D3,对钙、磷代谢和骨骼生长有重要影响,其药理作用同维生素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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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警告在应激情况下(例如,外伤、手术、热性感染)血糖调节可能不理想,为保持良好的代谢控制,可能有必要临时改用胰岛素。注意事项在治疗的最初几周,低血糖的风险可能增加,尤其有必要小心检测。易发生低血糖的因素包括:•不愿或者无能力合作(多见于老年患者)•营养不良,进食时间不规律或漏用餐•饮食改变•体力消耗和碳水化合物的摄入之间不平衡•使用酒精性饮料,尤其在不进餐的情况下•肾功能损害•严重肝功能损害•过量服用格列美脲片•某些影响碳水化合物代谢或低血糖反向调节的失代偿性内分泌系统疾病(如某些甲状腺功能紊乱和垂体前叶或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与其它某些药物合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在没有适应症的情况下使用格列美脲片治疗如果存在这些低血糖危险因素,有必要调整格列美脲片的剂量或整个治疗方案。这也适用于当治疗过程中发生疾病或患者的生活方式改变时。对于老年人,当低血糖逐渐发展,有自主神经病变,或联合用β受体阻滞剂、可乐定、利血平、胍乙啶或其他交感神经阻滞药物的患者,反映体内肾上腺素反向调节(参见【不良反应】)的低血糖症状可能是轻度的或不存在的。立即口服碳水化合物(葡萄糖或蔗糖)后上述低血糖症状几乎全部消失。从其它磺脲类药物获知,尽管开始能成功地控制低血糖,但低血糖仍会复发。因此仍应密切观察患者。重度低血糖需要医生立即进行治疗并随访,某些情况下,病人需要住院治疗。G6PD缺乏症的患者使用磺脲类药物治疗可能导致溶血性贫血。由于格列美脲属于磺脲类药物,因此有G6PD缺乏症的患者应当注意,且应当考虑非磺脲类药物替代。低血糖或高血糖可能导致警惕性和反应能力受损,尤其是在治疗开始或改变后,或不规律服用格列美脲片时。这可能影响例如驾驶或操作机器的能力。 |
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肠道钙磷吸收,所以应监测血清中的钙磷水平,尤其是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疗的过程中,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血浆和尿(24小时收集)钙水平的常规检验。如果在服用期间出现高血钙或高尿钙,应迅速停药直至血钙水平恢复正常(大约需一周时间)。然后可以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当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标(如血浆中碱性磷酸酯酶水平趋向正常)时,如不适当地减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则可能发生高血钙症,一旦出现高血钙症就应立即中止钙的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