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酸吡格列酮片
北京太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2型糖尿病、胰岛素抵抗、高血糖、高胰岛素血症、糖耐量异常、代谢综合征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吡格列酮,其化学名称为(±)-5-[4-[2-(5-乙基-2-吡啶基)乙氧基]-苯甲基]噻唑烷-2,4-二酮单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苯乙双胍。分子式:C10H15N5.HCL,分子量:241.72。 |
|
生产企业 |
北京太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267 |
国药准字H3702179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2型糖尿病、胰岛素抵抗、高血糖、高胰岛素血症、糖耐量异常、代谢综合征 |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2型糖尿病人,尤其是肥胖者和伴高胰岛素血症者,用本品不仅有降血糖作用,还可能有助于减轻体重和高胰岛素血症的效果。对某些经磺酰脲类治疗效差的糖尿病患者,本品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合用,可产生协同作用,较分别单用的效果更好。 |
|
用法用量 |
|
剂量应遵医嘱,采用个性化给药原则。 1 单独治疗给药方法:开始治疗时,一般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5mg,餐前服用;数日后,可增加给药次数至2~3次,每次25mg; 2 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时:第一周每天一次,每次25mg,餐前服用;第二周检测血糖后,可逐渐增加每天给药次数至每天2~3次,每次25mg,直至血糖水平降至或接近正常值。本品每天最大口服剂量一般不超过75mg,否则易发生高乳酸血症或乳酸性酸中毒;为了减少胃肠道副反应,本品应与食物同服。 |
|
副作用 |
|
1II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及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l/dl)、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2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 3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 4严重心、肺疾病患者; 5维生素B12、叶酸和铁缺乏的患者; 6全身情况较差的患者(如营养不良、脱水); 7酗酒者; 8已知对本品过敏者。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由于老年患者肝肾功能有降低的可能性,故应选择尽可能低的维持剂量;由于本品主要经过肾脏排泄,应充分评估患者肾功能以后,再调整患者用药剂量,老年患者应避免高剂量服用本品。 |
|
成分 |
2型糖尿病、胰岛素抵抗、高血糖、高胰岛素血症、糖耐量异常、代谢综合征 |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2型糖尿病人,尤其是肥胖者和伴高胰岛素血症者,用本品不仅有降血糖作用,还可能有助于减轻体重和高胰岛素血症的效果。对某些经磺酰脲类治疗效差的糖尿病患者,本品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合用,可产生协同作用,较分别单用的效果更好。 |
|
药理作用 |
盐酸苯乙双胍为双胍类口服降血糖药,本品不刺激b细胞分泌胰岛素,用药后血中胰岛素浓度无明显变化.本品降血糖的作用机制可能是: ①增加周围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增加胰岛素介导的葡萄糖利用; ②增加非胰岛素依赖的组织对葡萄糖的利用,如脑、血细胞、肾髓质、肠道、皮肤等; ③抑制肝糖原异生作用,降低肝糖输出; ④抑制肠壁细胞摄取葡萄糖; ⑤抑制胆固醇的生物合成和贮存,降低血甘油三酯、总胆固醇水平。与胰岛素作用不同,本品无促进脂肪合成的作用,对正常人无明显降血糖作用,对2型糖尿病单独应用时一般不引起低血糖。 |
||
注意事项 |
1.因为循环血浆容量的增加短时期内有可能出现浮肿、诱发心力衰竭或加重,对下列情况应注意观察(参照【禁忌】项和【慎重给药】项)。(i)本品不可用于心力衰竭或有心力衰竭病史的患者。(ii)服用本品后应密切观察。如出现浮肿、体重突然增加、心力衰竭症状等,应采取停药等适当措施,给予袢利尿剂(呋塞米等)。(iii)应指导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注意有无浮肿、体重突然增加或改变等症状出现。如出现以上异常症状,请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2.可能引起心电图异常和心胸比增大,充分留意观察;定期检查心电图,发现异常时,采取暂时停药或减少剂量等慎重处理。(参照【不良反应】项。)3.本品与其他降糖药合用时,有时会引起低血糖症状。与这些药合并使用时,对患者要充分说明低血糖症状及处理方法,提醒患者注意低血糖症状。(参照【药物相互作用】项和【不良反应】项)4.本品只适用于经饮食疗法和/或运动疗法等糖尿病基本疗法而达不到充分效果的患者。5.本品只限用于推断有胰岛素抵抗性的患者。胰岛素抵抗性的粗略判断标准为体重指数(BodyMassIndex:BMIkg/m2)大于或等于24;或空腹全血胰岛素分泌水平大于或等于5mU/mL。6.服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血糖、尿糖,确认其药效。如果服用3个月还未达到满意效果时,应及时改用其他药物。7.在用药期间,可出现下列情况:不再需要继续用药;需要减少剂量;或由于患者不节制或合并感染等情况下导致治疗效果减弱或没有治疗效果。因此,应注意饮食摄取量、体重变化、血糖、有无感染存在的情况。应注意做出经常性的判断是否需要继续用药,服用剂量及药物的选择等。8.已知由于血糖迅速下降可使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加重。在使用本品的病例中已报道,故应留意这一症状。9.几乎没有与双胍类药物合并用药的经验。10.本品每日剂量45mg与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合并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临床用药经验很少)。11.本品与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和磺酰脲类药物合并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临床试验中观察到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有增加趋势)。 |
1乳酸性酸中毒:伴有缺氧性疾病(如心衰、呼衰、高血压、肝肾功能减损者少)的糖尿病患者,以及服药期间饮酒,伴有严重厌食、呕吐和酮症等糖尿病患者,更易产生乳酸性酸中毒。 2如果出现严重胃肠道不良反应,应减少本品用量或停用本品。 3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不应单独使用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 4对胰岛素依赖型及非胰岛素依赖型需要胰岛素治疗的病人,本品与胰岛素联用有协同作用,减少胰岛素的用量,也可能有助于某些不稳定型糖尿病人病情的稳定;加用本品后,须及时减少胰岛素剂量(开始时减少20%~30%),以防止出现低血糖反应; 5低血糖反应:单独使用本品时,很少产生低血糖反应。在调整本品剂量期间,特别是本品与胰岛素或磺酰脲类药物联合用药时,可能产生低血糖反应,应小心观察各种症状,避免低血糖反应发生。 6用药期间要经常检查空腹血糖、尿糖及尿酮体,定期检查糖化血红蛋白以指导医生调整用药剂量,尤其是在联合应用胰岛素以前,必须做血糖和尿糖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