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酸吡格列酮片
北京太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2型糖尿病、胰岛素抵抗、高血糖、高胰岛素血症、糖耐量异常、代谢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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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吡格列酮,其化学名称为(±)-5-[4-[2-(5-乙基-2-吡啶基)乙氧基]-苯甲基]噻唑烷-2,4-二酮单盐酸盐。 |
鲑鱼降钙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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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太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 |
青岛国大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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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267 |
国药准字H20020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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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2型糖尿病、胰岛素抵抗、高血糖、高胰岛素血症、糖耐量异常、代谢综合征 |
1.禁用或不能使用常规雌激素与钙制剂联合治疗的早期和晚期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以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2.继发于乳腺癌、肺癌或肾癌、骨髓瘤和其他恶性肿瘤骨转移所致的高钙血症。3.变形性骨炎。4.甲状旁腺机能亢进症、缺乏活动或维生素D中毒(包括急性或慢性中毒)。5.痛性神经营养不良症或Sudeck氏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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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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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时每支加1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皮下或肌内注射,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骨质疏松症:每日一次,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每次10~20μg或隔日20μg,为防止骨质进行性丢失,应根据个体需要,适量摄入钙和维生素D。高钙血症:每日每千克体重1~2μg,一次或分两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治疗应根据病人的临床和生物化学反应进行调整,如果注射的剂量超过2ml,应采取多个部位注射。变形性骨炎:每日或隔日20μg。痛性神经营养不良症:早期诊断是重要的,而且一旦确诊,应尽早使用降钙素治疗。每日20μg皮下或肌肉注射,持续2~4周;然后每周三次20μg,维持6周以上;这取决于病人的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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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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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降钙素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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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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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2型糖尿病、胰岛素抵抗、高血糖、高胰岛素血症、糖耐量异常、代谢综合征 |
1.禁用或不能使用常规雌激素与钙制剂联合治疗的早期和晚期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以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2.继发于乳腺癌、肺癌或肾癌、骨髓瘤和其他恶性肿瘤骨转移所致的高钙血症。3.变形性骨炎。4.甲状旁腺机能亢进症、缺乏活动或维生素D中毒(包括急性或慢性中毒)。5.痛性神经营养不良症或Sudeck氏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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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降钙素是调节钙代谢,抑制甲状旁腺的激素之一。它能显著地降低高周转性骨病的骨钙丢失,诸如骨质疏松症、变形性骨病(Paget氏病)、痛性神经营养不良症(Sudeck氏病)和恶性骨质溶解症,它对停经后骨质疏松症的躯干骨作用比四肢骨更显著和对高周转性骨病比低周转性骨病更显著。它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同时刺激成骨细胞形成和活性。降钙素也能抑制溶骨作用,从而使病理性升高的血钙浓度降低以及通过减少肾小管再吸收而增加尿钙、磷和血钠的排泄;然而血清钙不会降至正常范围以下。降钙素抑制胃和胰腺的分泌活动,但并不影响胃肠蠕动。临床试验证明本品对某些痛性骨病的病人具有止痛作用。所有的降钙素结构上相似,具有单链、排列不同的32个氨基酸。氨基酸排列顺序取决于物种。鲑鱼降钙素对它的受体结合部位具有很高的亲和力(它的受体结合部位在中枢神经系统的某些区域也已经被证明),具有十分良好的临床效果并且比合成的哺乳类(包括人)的降钙素,作用持续的时间更长。药代动力学:据文献报道:肌肉或皮下注射降钙素后,其绝对生物利用度约为70%,一小时内达到血浆浓度峰值,消除半衰期为70至90分钟。95%药物经肾排泄,其中2%是原型排出,30%~40%是蛋白结合型。其表观分布容积为0.15~0.3L/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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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因为循环血浆容量的增加短时期内有可能出现浮肿、诱发心力衰竭或加重,对下列情况应注意观察(参照【禁忌】项和【慎重给药】项)。(i)本品不可用于心力衰竭或有心力衰竭病史的患者。(ii)服用本品后应密切观察。如出现浮肿、体重突然增加、心力衰竭症状等,应采取停药等适当措施,给予袢利尿剂(呋塞米等)。(iii)应指导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注意有无浮肿、体重突然增加或改变等症状出现。如出现以上异常症状,请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2.可能引起心电图异常和心胸比增大,充分留意观察;定期检查心电图,发现异常时,采取暂时停药或减少剂量等慎重处理。(参照【不良反应】项。)3.本品与其他降糖药合用时,有时会引起低血糖症状。与这些药合并使用时,对患者要充分说明低血糖症状及处理方法,提醒患者注意低血糖症状。(参照【药物相互作用】项和【不良反应】项)4.本品只适用于经饮食疗法和/或运动疗法等糖尿病基本疗法而达不到充分效果的患者。5.本品只限用于推断有胰岛素抵抗性的患者。胰岛素抵抗性的粗略判断标准为体重指数(BodyMassIndex:BMIkg/m2)大于或等于24;或空腹全血胰岛素分泌水平大于或等于5mU/mL。6.服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血糖、尿糖,确认其药效。如果服用3个月还未达到满意效果时,应及时改用其他药物。7.在用药期间,可出现下列情况:不再需要继续用药;需要减少剂量;或由于患者不节制或合并感染等情况下导致治疗效果减弱或没有治疗效果。因此,应注意饮食摄取量、体重变化、血糖、有无感染存在的情况。应注意做出经常性的判断是否需要继续用药,服用剂量及药物的选择等。8.已知由于血糖迅速下降可使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加重。在使用本品的病例中已报道,故应留意这一症状。9.几乎没有与双胍类药物合并用药的经验。10.本品每日剂量45mg与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合并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临床用药经验很少)。11.本品与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和磺酰脲类药物合并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临床试验中观察到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有增加趋势)。 |
1.本品临床使用前必须进行皮肤试验。皮肤试验方法如下:每支(100单位/支)加灭菌注射用水1ml溶解后,用T.B针筒取0.1ml,用生理盐水稀释至1ml,皮下注射0.1ml(约1单位),观察15分钟,注射部位不超过中度红色为阴性,超过中度红色为阳性。 2.长期卧床治疗的患者,每日需检查血液生化指标和肾功能。 3.治疗过程中如出现耳鸣、眩晕、哮喘应停用。 4.变形性骨炎及有骨折史的慢性疾病患者,应根据血清碱性磷酸酶及尿羟脯氨酸排出量决定停药或继续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