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糖尿病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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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缬沙坦。化学名:(S)-N-戊酰基-N-{[2'-(1H-四氮唑-5-基)[1,1'-联二苯]-4-基]甲基}-缬氨 |
阿昔莫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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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恩泽嘉事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克旨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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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85 |
国药准字H2001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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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糖尿病肾病。 |
本品可用于治疗高甘油三酯血症(Ⅳ型),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高甘油三酯合并高胆固醇血症(Ⅱb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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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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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剂量为,一次1粒,一日2~3次,进餐时或餐后服用,较低剂量用于Ⅳ型高甘油三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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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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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在治疗初期可引起皮肤血管扩张,提高对热的敏感性,如面部潮热或肢体瘙痒,这些症状通常在治疗后几天内消失,不需停药。偶有中度胃肠道反应(胃灼热感、上腹隐痛、恶心、腹泻、眼干和荨麻疹)及头痛的报道。极少数病人有局部或全身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斑丘疹、唇水肿、哮喘样呼吸困难、低血压等)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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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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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糖尿病肾病。 |
本品可用于治疗高甘油三酯血症(Ⅳ型),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高甘油三酯合并高胆固醇血症(Ⅱb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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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低钠或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因服用大剂量利尿药),在使用缬沙坦开始治疗时,可能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因此,在使用本药前须纠正低钠或低血容量状况。如果发生低血压,须使患者仰卧,必要时用生理盐水静脉注射。短暂的低血压反应并不妨碍进一步治疗,因此一旦血压稳定便可进行继续治疗。2、肝功能损伤患者:约70%的缬沙坦以原形从胆汁排除;缬沙坦不经生物转化,因而其全身性影响与肝功能低下无关,所以非胆道性或非胆汁瘀积形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而胆汁型肝硬化或胆道梗阻患者的缬沙坦清除率降低(AUCS较高),这些患者服用缬沙坦时应特别慎重。3、肾功能损伤患者:由于缬沙坦肾清除率只占总血浆清除率的30%,故其全身性影响与肾功能之间没有关系,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后,敏感患者可能有肾功能改变。对于肾功能依赖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如严重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治疗,可能导致尿少症和/或进行性氮血症及(罕见)急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因此,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10ml/min)患者应慎重用药。12名因单侧肾动脉狭窄而致的肾性高血压患者短期服用缬沙坦,肾血流动力学、血肌酐或血尿素氮无明显变化。对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未进行长期使用缬沙坦的研究。由于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有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血肌酐或血尿素氮升高,故为安全起见,应注意监测患者的这些指标。4、尚未发现致突变、致分裂或致癌作用。5、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触及的地方。6、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
1.在使用本品治疗之前,应先采取低胆固醇饮食、低脂肪饮食和停止酗酒的治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