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心绞痛、心律失常、糖尿病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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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活性成分为奥美沙坦酯20mg和苯磺酸氨氯地平5mg(以氨氯地平计)。 (1)奥美沙坦酯 化学名称:2,3-二羟基-2-丁烯基4-(1-羟基-1-甲乙基)-2-丙基-1-[对-(邻-1H-四唑-5-苯基)苄基]咪唑-5-羧酸酯,环2,3-碳酸 分子式:C29H30N6O6 分子量:558.59 (2)苯磺酸氨氯地平 化学名称:(±)-2-[(2-氨基乙氧基)甲基]-4-(2-氯苯基)-1,4-二氢-6-甲基-3,5-吡啶二羧酸-5-甲酯,3-乙酯苯磺酸盐 分子式:C20H25ClN2O5·C6H6O3S 分子量:567.05 |
本品主要成份为琥珀酸美托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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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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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0009 |
国药准字J2015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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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心绞痛、心律失常、糖尿病肾病。 |
高血压。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异常的症状稳定的慢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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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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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天一次,最好在早晨服用,可掰开服用,但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时应该用至少半杯液体送服。同时摄入食物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剂量应个体化,以避免心动过缓的发生。下列是有效的用药指导:高血压:47.5-95mg,一日一次。服用95无效的患者可合用其它抗高血压药,最好是利尿剂和二氢吡啶类的钙拮抗剂,或者增加剂量。心绞痛:95-190mg,一日一次。需要时可合用硝酸酯类药物或增加剂量。在症状稳定的心力衰竭中,与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利尿剂、也许还有洋地黄类药物联合治疗。患者患有稳定性慢性心力衰竭,至少在最近6周未发生过急性心力衰竭,且至少在近2周未改变基本的治疗。用β受体阻滞剂治疗心力衰竭有时会引起暂时的症状恶化。在某些病例,可以继续治疗或减少用量,而在另一些病例,可能需要停止治疗。对于严重心力衰(NYHAIV)患者,只能由那些对心力衰竭治疗特别训练有素的医生决定是否开始用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治疗。心功能II级的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的用量治疗起始的二周内,推荐的起始用量为23.75mg,一日一次。二周后,剂量可增至47.5mg,一日一次。此后,每二周剂量可加倍。长期治疗的目标用量为19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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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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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约为10%,通常与剂量有关。(详见说明书表格)。偶有关节痛、肝炎、肌肉疼痛性痉挛、口干、结膜炎样症状、鼻炎和注意力损害以及在伴有血管疾病的患者中出现坏疽的病例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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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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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β受体阻滞剂可引起胎儿或新生儿的心动过缓。因此在妊娠最后3个月以及分娩前后,使用β受体阻滞剂时应考虑到上述危险性。2.哺乳期妇女:美托洛尔可进入乳汁,但在治疗剂量下不大可能会危及婴儿。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有限。老年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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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心绞痛、心律失常、糖尿病肾病。 |
高血压。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异常的症状稳定的慢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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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胎儿毒性妊娠妇女使用本品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在妊娠的中、晚期,使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降低胎儿肾功能,增加胎儿和新生儿的发病率和死亡率。由此产生的羊水过少可以与胎儿肺发育不全与骨骼变形相关。潜在的新生儿不良反应包括颅骨发育不全、无尿症、低血压、肾衰竭和死亡。一旦发现妊娠,应尽快停止使用本品。(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2.血容量不足或者低钠患者的低血压首次服用奥美沙坦酯后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受激的患者,如血容量不足和/或低钠患者(例如,使用高剂量利尿剂治疗、膳食性盐摄入限制、腹泻或呕吐的患者),特别容易发生上述反应。因此必须在周密的医疗监护下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如果发生低血压,患者应仰卧,必要时静脉滴注生理盐水。一过性的低血压反应并非进一步治疗的禁忌,一旦血压稳定,可继续用本品治疗。3.血管扩张因本品组份氨氯地平扩张血管的作用是逐渐产生的,罕有口服氨氯地平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报道。尽管如此,和其它任何外周血管扩张剂类似,应用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时应谨慎,尤其是在严重主动脉瓣或二尖瓣狭窄,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的患者。4.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患者,特别是伴有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钙离子拮抗剂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可能出现心绞痛或急性心肌梗死发生频率增加、持续时间延长、程度加重。其作用机制尚不明确。5.充血性心衰患者心衰患者治疗时应慎重。在一项氨氯地平治疗重度心衰(NYHAIII级和IV级)患者的长期、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氨氯地平治疗组报告的肺水肿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应慎用钙通道抑制剂,包括氨氯地平,因为可能会增加未来发生心血管事件或死亡的风险。6.肾功能损伤患者尚无本品用于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资料。尚无本品用于近期肾移植的患者或终末期肾功能损伤(即,肌酐清除率<12mL/min)患者的经验。轻度到中度肾功能损伤(肌酐清除率20-60mL/min)的患者,奥美沙坦酯的最大推荐用药剂量是20mg,每日1次,因为该患者人群中使用更大剂量治疗的经验有限。重度肾功能损伤(肌酐清除率<20mL/min)的患者,不宜使用本品。肾功能损伤患者,建议治疗时监测血钾和肌酐水平。由于对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抑制作用,预期敏感性患者服用奥美沙坦酯治疗后,肾功能可能发生变化。在那些肾功能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如严重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中使用ACE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可能出现少尿和/或进行性氮质血症、急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罕见)。由于本品含有奥美沙坦酯,在此类患者中使用本品预期也可能出现类似的结果。有报道称:ACE抑制剂可能使单侧或者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血肌酐或者血尿素氮(BUN)升高。目前还没有在此类患者中长期使用奥美沙坦酯的经验,但可以预计奥美沙坦酯与本品可能导致类似的结果。肾功能损伤对氨氯地平药代动力学不产生显著影响。因此,肾衰患者可以接受常规起始剂量。7.肝功能损伤患者尚无本品用于肝功能不全患者的资料,但是氨氯地平和奥美沙坦酯在肝功能不全患者体内的暴露量均有上升。其中,氨氯地平主要通过肝脏广泛代谢,其在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的血浆消除半衰期(t1/2)为56小时。对于中度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奥美沙坦酯的剂量不能超过20mg。因此,轻度到中度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应慎用本品,重度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应禁用本品。肝功能损伤患者的氨氯地平清除率下降。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应以2.5mg的剂量开始单药服用或添加服用氨氯地平。本品的最低剂量为奥美沙坦酯20mg/氨氯地平5mg;因此,对肝功能受损的患者应慎用本品。8.口炎性腹泻样肠病在服用奥美沙坦数月至数年的患者中,报道有严重的慢性腹泻,并伴随明显的体重减轻,可能是局部迟发型超敏反应所致。患者的肠活检常显示有绒毛萎缩。如果患者在服用奥美沙坦期间出现上述状况,应排除其他病因。在未发现其他病因的情况下,考虑停止服用本品。如果腹泻在停药一周内未好转,需进一步就医(如胃肠病学家)检查。9.肾动脉狭窄患者双侧肾动脉狭窄的患者或者单侧存在肾脏动脉狭窄的患者,用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品治疗时,发生重度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风险升高。10.高钾血症和其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和ACE抑制剂一样,治疗期间可能会发生高钾血症,特别是在患者伴有肾功能损伤和/或心衰的情况下。有发生高血钾风险的患者,建议密切监测血钾水平。同时进行补钾治疗、合用保钾利尿剂、使用含钾的补液盐或其他可能增加血钾水平的药品(肝素等)时,要特别慎重,应当密切监测血钾水平。11.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产生微弱影响或中等影响。接受抗高血压药治疗患者偶尔发生头晕、头痛、恶心或疲乏,可能会损害反应能力。建议治疗需谨慎,尤其是治疗初期。12.其它和所有抗高血压药物一样,缺血性心脏病或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血压过分降低,可导致心肌梗死或脑卒中。 |
1.美托洛尔可能使外周血管循环障碍疾病的症状如间歇性跛行加重。对严重的肾功能损害、伴代谢性酸中毒的各种急症,及合用洋地黄时,必须慎重。 2.患变异型(Prinzmetal氏)心绞痛的患者,在使用β受体阻滞剂后可能会由于α受体介导的冠状血管收缩而导致心绞痛发作的频度和程度加重。因此,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不能用于此类患者。选择性β1受体阻滞剂在使用时也必须慎重。 3.对支气管哮喘或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应同时给予足够的扩支气管治疗,β2受体激动剂的剂量可能需要增加。 4.美托洛尔的治疗对糖代谢的影响或掩盖低血糖的危险低于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 5.在罕见的情况下,原有的中度房室传导异常加重(很可能导致房室阻滞)。 β受体阻滞剂的治疗可能会妨碍对过敏反应的治疗,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治疗并不总能得到预期的疗效。嗜铬细胞瘤患者若使用琥珀酸美托洛尔,应考虑合并使用α受体阻滞剂。 6.在严重的症状稳定性心力衰竭(心功能NYHA IV)患者中,有关本品的有效性/安全性的临床对照研究资料有限,因此,这类患者的治疗只能由经验丰富且训练有素的医生来开始。 7.心力衰竭的临床研究通常剔除了那些伴有急性心肌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