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心绞痛、心律失常、糖尿病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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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活性成分为奥美沙坦酯20mg和苯磺酸氨氯地平5mg(以氨氯地平计)。 (1)奥美沙坦酯 化学名称:2,3-二羟基-2-丁烯基4-(1-羟基-1-甲乙基)-2-丙基-1-[对-(邻-1H-四唑-5-苯基)苄基]咪唑-5-羧酸酯,环2,3-碳酸 分子式:C29H30N6O6 分子量:558.59 (2)苯磺酸氨氯地平 化学名称:(±)-2-[(2-氨基乙氧基)甲基]-4-(2-氯苯基)-1,4-二氢-6-甲基-3,5-吡啶二羧酸-5-甲酯,3-乙酯苯磺酸盐 分子式:C20H25ClN2O5·C6H6O3S 分子量:567.05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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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
海南赛立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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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0009 |
国药准字H20040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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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心绞痛、心律失常、糖尿病肾病。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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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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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40mg,一日1次,在20-80mg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用药4至8周后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在考虑增加药物剂量时需注意用药时间。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损害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消除。透析病人有可能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应严密监测血压。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每日用量不应超过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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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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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700例进行了替米沙坦安全性评估,包括1900例治疗超过6个月,1300例以上治疗超过1年。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可自行恢复的,绝少数需停药。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包括1041例以不同剂量(20-160mg)的替米沙坦治疗12周以上,总不良反应与安慰剂组相似。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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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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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服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导致胎儿和新生儿损害甚至死亡,故孕妇禁用替米沙坦。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尽快停药。所有在宫内与替米沙坦接触过的新生儿应密切观察,保证足够的尿量,防止高血钾,监测血压,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清除药物。 动物试验研究表明替米沙坦可出现在哺乳的大鼠乳汁中。目前还不清楚替米沙坦是否通过人类乳汁排泄,考虑到对婴儿有潜在的副作用,因此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要慎重。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因此儿童患者慎用本品。老年用药:目前临床研究表明在老年病例与年轻病例在应用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上与年轻病例无差异,虽然有些老年人有个体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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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心绞痛、心律失常、糖尿病肾病。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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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胎儿毒性妊娠妇女使用本品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在妊娠的中、晚期,使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降低胎儿肾功能,增加胎儿和新生儿的发病率和死亡率。由此产生的羊水过少可以与胎儿肺发育不全与骨骼变形相关。潜在的新生儿不良反应包括颅骨发育不全、无尿症、低血压、肾衰竭和死亡。一旦发现妊娠,应尽快停止使用本品。(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2.血容量不足或者低钠患者的低血压首次服用奥美沙坦酯后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受激的患者,如血容量不足和/或低钠患者(例如,使用高剂量利尿剂治疗、膳食性盐摄入限制、腹泻或呕吐的患者),特别容易发生上述反应。因此必须在周密的医疗监护下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如果发生低血压,患者应仰卧,必要时静脉滴注生理盐水。一过性的低血压反应并非进一步治疗的禁忌,一旦血压稳定,可继续用本品治疗。3.血管扩张因本品组份氨氯地平扩张血管的作用是逐渐产生的,罕有口服氨氯地平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报道。尽管如此,和其它任何外周血管扩张剂类似,应用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时应谨慎,尤其是在严重主动脉瓣或二尖瓣狭窄,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的患者。4.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患者,特别是伴有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钙离子拮抗剂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可能出现心绞痛或急性心肌梗死发生频率增加、持续时间延长、程度加重。其作用机制尚不明确。5.充血性心衰患者心衰患者治疗时应慎重。在一项氨氯地平治疗重度心衰(NYHAIII级和IV级)患者的长期、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氨氯地平治疗组报告的肺水肿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应慎用钙通道抑制剂,包括氨氯地平,因为可能会增加未来发生心血管事件或死亡的风险。6.肾功能损伤患者尚无本品用于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资料。尚无本品用于近期肾移植的患者或终末期肾功能损伤(即,肌酐清除率<12mL/min)患者的经验。轻度到中度肾功能损伤(肌酐清除率20-60mL/min)的患者,奥美沙坦酯的最大推荐用药剂量是20mg,每日1次,因为该患者人群中使用更大剂量治疗的经验有限。重度肾功能损伤(肌酐清除率<20mL/min)的患者,不宜使用本品。肾功能损伤患者,建议治疗时监测血钾和肌酐水平。由于对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抑制作用,预期敏感性患者服用奥美沙坦酯治疗后,肾功能可能发生变化。在那些肾功能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如严重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中使用ACE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可能出现少尿和/或进行性氮质血症、急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罕见)。由于本品含有奥美沙坦酯,在此类患者中使用本品预期也可能出现类似的结果。有报道称:ACE抑制剂可能使单侧或者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血肌酐或者血尿素氮(BUN)升高。目前还没有在此类患者中长期使用奥美沙坦酯的经验,但可以预计奥美沙坦酯与本品可能导致类似的结果。肾功能损伤对氨氯地平药代动力学不产生显著影响。因此,肾衰患者可以接受常规起始剂量。7.肝功能损伤患者尚无本品用于肝功能不全患者的资料,但是氨氯地平和奥美沙坦酯在肝功能不全患者体内的暴露量均有上升。其中,氨氯地平主要通过肝脏广泛代谢,其在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的血浆消除半衰期(t1/2)为56小时。对于中度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奥美沙坦酯的剂量不能超过20mg。因此,轻度到中度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应慎用本品,重度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应禁用本品。肝功能损伤患者的氨氯地平清除率下降。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应以2.5mg的剂量开始单药服用或添加服用氨氯地平。本品的最低剂量为奥美沙坦酯20mg/氨氯地平5mg;因此,对肝功能受损的患者应慎用本品。8.口炎性腹泻样肠病在服用奥美沙坦数月至数年的患者中,报道有严重的慢性腹泻,并伴随明显的体重减轻,可能是局部迟发型超敏反应所致。患者的肠活检常显示有绒毛萎缩。如果患者在服用奥美沙坦期间出现上述状况,应排除其他病因。在未发现其他病因的情况下,考虑停止服用本品。如果腹泻在停药一周内未好转,需进一步就医(如胃肠病学家)检查。9.肾动脉狭窄患者双侧肾动脉狭窄的患者或者单侧存在肾脏动脉狭窄的患者,用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品治疗时,发生重度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风险升高。10.高钾血症和其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和ACE抑制剂一样,治疗期间可能会发生高钾血症,特别是在患者伴有肾功能损伤和/或心衰的情况下。有发生高血钾风险的患者,建议密切监测血钾水平。同时进行补钾治疗、合用保钾利尿剂、使用含钾的补液盐或其他可能增加血钾水平的药品(肝素等)时,要特别慎重,应当密切监测血钾水平。11.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产生微弱影响或中等影响。接受抗高血压药治疗患者偶尔发生头晕、头痛、恶心或疲乏,可能会损害反应能力。建议治疗需谨慎,尤其是治疗初期。12.其它和所有抗高血压药物一样,缺血性心脏病或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血压过分降低,可导致心肌梗死或脑卒中。 |
1、低血容量病人需进行纠正或严密观察下使用替米沙坦片。 2、肝功能损伤:替米沙坦的排泄主要是通过胆汁分泌,胆汁淤阻或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清除率下降,这些病人应慎用替米沙坦。当调整的剂量低于40mg时,需考虑更换药物。 3、肾功能损伤: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抑制作用可能引起个别易感病人的肾功能改变。当病人肾功能与RAAS有关时(如病人发生充血性心衰时),以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治疗时可引起少尿和/或进展性氮质血症,偶见急性肾衰和/或死亡。病人接受替米沙坦治疗时可能出现相似情况。 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病人应用ACEI治疗的研究表明,患者血清肌酐或血尿素氮水平升高。尚无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病人长期使用替米沙坦片治疗的数据,病人接受替米沙坦治疗时可能出现与ACEI相似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