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心绞痛、心律失常、糖尿病肾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活性成分为奥美沙坦酯20mg和苯磺酸氨氯地平5mg(以氨氯地平计)。 (1)奥美沙坦酯 化学名称:2,3-二羟基-2-丁烯基4-(1-羟基-1-甲乙基)-2-丙基-1-[对-(邻-1H-四唑-5-苯基)苄基]咪唑-5-羧酸酯,环2,3-碳酸 分子式:C29H30N6O6 分子量:558.59 (2)苯磺酸氨氯地平 化学名称:(±)-2-[(2-氨基乙氧基)甲基]-4-(2-氯苯基)-1,4-二氢-6-甲基-3,5-吡啶二羧酸-5-甲酯,3-乙酯苯磺酸盐 分子式:C20H25ClN2O5·C6H6O3S 分子量:567.05 |
本品主要成份为辛伐他汀。 |
|
生产企业 |
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0009 |
国药准字H2000000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心绞痛、心律失常、糖尿病肾病。 |
1.高脂血症:(1)对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当饮食控制及其他非药物治疗不理想时,辛伐他汀可用于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载脂蛋白B和甘油三脂。且辛伐他汀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从而降低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和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的比率。(2)对于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当饮食控制及非饮食疗法不理想时,辛伐他汀可用于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载脂蛋白B。2.冠心病,对冠心病患者,辛伐他汀用于:(1)减少死亡的危险性。(2)减少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死的危险性。(3)减少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的危险性。(4)减少心肌血管再通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及经皮气囊冠状动脉成形术)的危险性。(5)延缓动脉粥样硬化的进展,包括新病灶及全堵塞的发生。 |
|
用法用量 |
|
口服:如需要可掰开服用。详见说明书。 |
|
副作用 |
|
辛伐他汀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不良反应轻微且为一过性。在临床对照试验中只有少于2%的病人因辛伐他汀的不良反应而中途停药。在已有对照组的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分为可能、可疑或肯定)与药物有关的发生率大于或等于1%的有:腹痛、便秘、胃肠胀气。发生率在0.5%~0.9%的不良反应有疲乏、无力、头痛。发现肌病的报告很罕见。下列不良反应的报导曾出现在无对照组临床试验或上市后的应用中,如恶心、腹泻、皮疹、消化不良、瘙痒、脱发、晕眩、肌肉痉挛、肌痛、胰腺炎、感觉异常、外周神经病变、呕吐和贫血、横纹肌溶解和肝炎/黄疸罕有发生。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特征的明显的过敏反应综合征罕有报导,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狼疮样综合征、风湿性多发性肌痛、脉管炎、血小板减少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沉(ESR)增高、关节炎、关节痛、荨麻疹、光敏感性、发热、潮红、呼吸困难以及不适。实验室检查发现:血清氨基转移酶显著和持续性升高的情况罕有报导。肝功能检查异常为轻微或一过性。来源于骨骼肌部分的血清磷酸肌酸激酶(CK)升高的情况也有报告。 |
|
禁忌 |
|
|
|
成分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心绞痛、心律失常、糖尿病肾病。 |
1.高脂血症:(1)对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当饮食控制及其他非药物治疗不理想时,辛伐他汀可用于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载脂蛋白B和甘油三脂。且辛伐他汀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从而降低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和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的比率。(2)对于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当饮食控制及非饮食疗法不理想时,辛伐他汀可用于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载脂蛋白B。2.冠心病,对冠心病患者,辛伐他汀用于:(1)减少死亡的危险性。(2)减少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死的危险性。(3)减少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的危险性。(4)减少心肌血管再通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及经皮气囊冠状动脉成形术)的危险性。(5)延缓动脉粥样硬化的进展,包括新病灶及全堵塞的发生。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胎儿毒性妊娠妇女使用本品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在妊娠的中、晚期,使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降低胎儿肾功能,增加胎儿和新生儿的发病率和死亡率。由此产生的羊水过少可以与胎儿肺发育不全与骨骼变形相关。潜在的新生儿不良反应包括颅骨发育不全、无尿症、低血压、肾衰竭和死亡。一旦发现妊娠,应尽快停止使用本品。(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2.血容量不足或者低钠患者的低血压首次服用奥美沙坦酯后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受激的患者,如血容量不足和/或低钠患者(例如,使用高剂量利尿剂治疗、膳食性盐摄入限制、腹泻或呕吐的患者),特别容易发生上述反应。因此必须在周密的医疗监护下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如果发生低血压,患者应仰卧,必要时静脉滴注生理盐水。一过性的低血压反应并非进一步治疗的禁忌,一旦血压稳定,可继续用本品治疗。3.血管扩张因本品组份氨氯地平扩张血管的作用是逐渐产生的,罕有口服氨氯地平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报道。尽管如此,和其它任何外周血管扩张剂类似,应用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时应谨慎,尤其是在严重主动脉瓣或二尖瓣狭窄,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的患者。4.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患者,特别是伴有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钙离子拮抗剂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可能出现心绞痛或急性心肌梗死发生频率增加、持续时间延长、程度加重。其作用机制尚不明确。5.充血性心衰患者心衰患者治疗时应慎重。在一项氨氯地平治疗重度心衰(NYHAIII级和IV级)患者的长期、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氨氯地平治疗组报告的肺水肿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应慎用钙通道抑制剂,包括氨氯地平,因为可能会增加未来发生心血管事件或死亡的风险。6.肾功能损伤患者尚无本品用于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资料。尚无本品用于近期肾移植的患者或终末期肾功能损伤(即,肌酐清除率<12mL/min)患者的经验。轻度到中度肾功能损伤(肌酐清除率20-60mL/min)的患者,奥美沙坦酯的最大推荐用药剂量是20mg,每日1次,因为该患者人群中使用更大剂量治疗的经验有限。重度肾功能损伤(肌酐清除率<20mL/min)的患者,不宜使用本品。肾功能损伤患者,建议治疗时监测血钾和肌酐水平。由于对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抑制作用,预期敏感性患者服用奥美沙坦酯治疗后,肾功能可能发生变化。在那些肾功能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如严重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中使用ACE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可能出现少尿和/或进行性氮质血症、急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罕见)。由于本品含有奥美沙坦酯,在此类患者中使用本品预期也可能出现类似的结果。有报道称:ACE抑制剂可能使单侧或者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血肌酐或者血尿素氮(BUN)升高。目前还没有在此类患者中长期使用奥美沙坦酯的经验,但可以预计奥美沙坦酯与本品可能导致类似的结果。肾功能损伤对氨氯地平药代动力学不产生显著影响。因此,肾衰患者可以接受常规起始剂量。7.肝功能损伤患者尚无本品用于肝功能不全患者的资料,但是氨氯地平和奥美沙坦酯在肝功能不全患者体内的暴露量均有上升。其中,氨氯地平主要通过肝脏广泛代谢,其在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的血浆消除半衰期(t1/2)为56小时。对于中度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奥美沙坦酯的剂量不能超过20mg。因此,轻度到中度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应慎用本品,重度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应禁用本品。肝功能损伤患者的氨氯地平清除率下降。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应以2.5mg的剂量开始单药服用或添加服用氨氯地平。本品的最低剂量为奥美沙坦酯20mg/氨氯地平5mg;因此,对肝功能受损的患者应慎用本品。8.口炎性腹泻样肠病在服用奥美沙坦数月至数年的患者中,报道有严重的慢性腹泻,并伴随明显的体重减轻,可能是局部迟发型超敏反应所致。患者的肠活检常显示有绒毛萎缩。如果患者在服用奥美沙坦期间出现上述状况,应排除其他病因。在未发现其他病因的情况下,考虑停止服用本品。如果腹泻在停药一周内未好转,需进一步就医(如胃肠病学家)检查。9.肾动脉狭窄患者双侧肾动脉狭窄的患者或者单侧存在肾脏动脉狭窄的患者,用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品治疗时,发生重度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风险升高。10.高钾血症和其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和ACE抑制剂一样,治疗期间可能会发生高钾血症,特别是在患者伴有肾功能损伤和/或心衰的情况下。有发生高血钾风险的患者,建议密切监测血钾水平。同时进行补钾治疗、合用保钾利尿剂、使用含钾的补液盐或其他可能增加血钾水平的药品(肝素等)时,要特别慎重,应当密切监测血钾水平。11.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产生微弱影响或中等影响。接受抗高血压药治疗患者偶尔发生头晕、头痛、恶心或疲乏,可能会损害反应能力。建议治疗需谨慎,尤其是治疗初期。12.其它和所有抗高血压药物一样,缺血性心脏病或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血压过分降低,可导致心肌梗死或脑卒中。 |
1.病人接受辛伐他汀治疗以前应接受标准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使用。 2.肝脏反应。本药应慎用在大量饮酒和/或有肝病历史的病人。有活动性肝病或无法解释的氨基转移酶升高者应禁用辛伐他汀。在临床实验中,有少数服用辛伐他汀的患者有显著的血清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以上)的现象。但停药后,则氨基转移酶可回复至治疗前水平,但无黄疸或其它有关的临床症状或体征,亦无过敏现象。建议在治疗前对于氨基转移酶有升高现象的患者应加强检查并多加留意。如果病人的氨基转移酶有继续升高的表现,特别是氨基转移酶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以上并保持持续,则应予停药。与其它降脂药相同,应用辛伐他汀治疗的患者氨基转移酶中等程度升高(低于正常值3倍的情况)亦有报道。这些变化通常在应用辛伐他汀治疗后不久即有出现,但一般为一过性且不伴随任何症状,所以不必停药。 3.肌肉反应。应用辛伐他汀治疗的患者普遍有肌酸激酶(CK,来自骨骼肌)轻微的一过性升高,但这些并无任何临床意义。对于有弥漫性的肌痛、肌软弱或/和显著的肌酸激酶(CK)升高(大于正常值十倍以上)的情况应考虑为肌病,因此应要求病人若发现有不可解释的上述肌病征象应立即告诉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