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颈椎病、腰椎病、肩周炎、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软组织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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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附子(制)、制川乌、肉桂、党参、当归、炒白芍、淫羊藿、醋乳香。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法骨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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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东莞市金美济药业有限公司 |
康臣药业(内蒙古)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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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208003 |
国药准字H20041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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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颈椎病、腰椎病、肩周炎、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软组织损伤。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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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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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成人,一日0.25~1μ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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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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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具有高钙血症、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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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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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颈椎病、腰椎病、肩周炎、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软组织损伤。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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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小剂量单独使用(<1.0μg/d)一般无不良反应,长期大剂量用药或与钙剂合用可能会引起高钙血症和高钙尿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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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乌头碱类成分,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定量服用。2不宜与其他含乌头碱类成分的药物合并使用。3服药期间注意血压变化。4长期服用,应注意肝肾功能变化。5严重消化道疾病患者慎用。 |
1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 2青年患者只限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 3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