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颈椎病、腰椎病、肩周炎、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软组织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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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附子(制)、制川乌、肉桂、党参、当归、炒白芍、淫羊藿、醋乳香。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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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东莞市金美济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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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208003 |
国药准字H1999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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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颈椎病、腰椎病、肩周炎、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软组织损伤。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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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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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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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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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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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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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泄,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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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颈椎病、腰椎病、肩周炎、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软组织损伤。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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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乌头碱类成分,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定量服用。2不宜与其他含乌头碱类成分的药物合并使用。3服药期间注意血压变化。4长期服用,应注意肝肾功能变化。5严重消化道疾病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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