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关节炎、疼痛、肿胀、炎症、肌肉痛、神经痛、头痛、牙痛、痛经、术后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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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塞来昔布 |
人工麝香、川乌、草乌、皮子药、当归、川芎、白芷、泽兰、千姜、红花、桃仁、乳香、没药、冰片、薄荷脑、水杨酸甲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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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国为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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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357 |
国药准字Z34020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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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关节炎、疼痛、肿胀、炎症、肌肉痛、神经痛、头痛、牙痛、痛经、术后痛 |
祛风除湿,活血舒筋,消肿止痛。用于风湿性关节痛,腰背冷冷痛,跌打损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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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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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贴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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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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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见皮肤红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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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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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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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关节炎、疼痛、肿胀、炎症、肌肉痛、神经痛、头痛、牙痛、痛经、术后痛 |
祛风除湿,活血舒筋,消肿止痛。用于风湿性关节痛,腰背冷冷痛,跌打损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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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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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心血管影响;(2)心血管血栓性事件:长期使用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风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在APC试验中,与安慰剂相比,本品400mg每日两次,心源性死亡,心肌梗塞或中风复合终点的相对风险(RR)为3.4(95%CI:1.4-8.5),本品200mg每日两次的相对风险为2.5(95%CI:1.0-6.4)(见特别研究-腺瘤息肉研究)。其余详见说明书。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有皮肤病者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