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关节炎、疼痛、肿胀、炎症、肌肉痛、神经痛、头痛、牙痛、痛经、术后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塞来昔布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其化学名称为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
|
生产企业 |
四川国为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延安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357 |
国药准字H2001061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关节炎、疼痛、肿胀、炎症、肌肉痛、神经痛、头痛、牙痛、痛经、术后痛 |
1、骨质疏松症;2、肾性骨病(肾病性佝偻病);3、甲状旁腺机能亢进(伴有骨病者);4、甲状旁腺机能减退;5、营养和吸收障碍引起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6、假性缺钙(D-依赖型I)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 |
|
用法用量 |
|
口服:成人,慢性肾功能不全和骨质疏松症:每次0.5mg(2粒),每日1次,或遵医嘱。儿童,应遵医嘱。 |
|
副作用 |
|
高血钙症患者、维生素D3及类似物过敏者不能服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关节炎、疼痛、肿胀、炎症、肌肉痛、神经痛、头痛、牙痛、痛经、术后痛 |
1、骨质疏松症;2、肾性骨病(肾病性佝偻病);3、甲状旁腺机能亢进(伴有骨病者);4、甲状旁腺机能减退;5、营养和吸收障碍引起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6、假性缺钙(D-依赖型I)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 |
|
药理作用 |
除了引起患有肾损伤的病人出现高血钙,高血磷外,尚无其它不良反应的报道(对于进行高钙血症透析的患者应考虑其透析液钙内流的可能性)。但长期大剂量服用或患有肾损伤的病人可能出现恶心、头昏、皮疹、便秘、厌食、呕吐、腹痛等高血钙征象,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 |
||
注意事项 |
(1)心血管影响;(2)心血管血栓性事件:长期使用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风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在APC试验中,与安慰剂相比,本品400mg每日两次,心源性死亡,心肌梗塞或中风复合终点的相对风险(RR)为3.4(95%CI:1.4-8.5),本品200mg每日两次的相对风险为2.5(95%CI:1.0-6.4)(见特别研究-腺瘤息肉研究)。其余详见说明书。 |
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肠道钙磷吸收,所以应监测血清中的钙磷水平。尤其是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疗的过程中,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血浆和尿(24小时收集)钙水平的常规检验。如果在服用期间出现高血钙或高尿钙、应迅速停药直至血钙水平恢复正常(大约需一周时间),然后可以按未次剂量减半给药,当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标(如血浆中碱性磷酸酶水平趋势向正常)时,如不适当减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则本能发生高血钙症,一旦出现高血钙症就应立即中止钙的补充。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