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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沙
(琥乙红霉素颗粒)

利君沙 (琥乙红霉素颗粒)

处方药 医保

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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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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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沙
(琥乙红霉素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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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君沙
(琥乙红霉素颗粒)
利君沙 (琥乙红霉素颗粒)
注射用炎琥宁
注射用炎琥宁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琥乙红霉素。

炎琥宁。

生产企业

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华世通潜龙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61021713

国药准字H2005804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1.呼吸道感染:病毒性肺炎、肺炎;急性咽喉炎、扁桃体火;急慢性支气管炎;2.胃肠道感染:病毒性肠炎;急必痢疾;轮状病毒所致腹泻;3.泌尿系感染:急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尿路感染;4.急症科应用:病毒所致发热、流感及呼吸道、胃肠道、泌尿系等感染;5.五官科应用:中耳炎;鼻窦炎;鼻炎;6.其它应用:治疗癌症发热;抑制肿瘤细胞生长;改善心肌缺血,心肌炎症状;治疗黄疸肝炎、性病等

用法用量

口服给药: 1.成人: (1)一日1.6g,分2~4次服用。 (2)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一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 (3)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 (4)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一次,共14日。 2.小儿: (1)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时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2)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适量使溶解。肌内注射一次40~80mg一日1~2次。静脉滴注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滴注一日0.16~0.4g一日1~2次。

副作用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对胎盘绒毛滋养叶细胞有细胞毒作用,动物试验提示有抗早、中孕作用,故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慎用或遵医嘱。

成分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1.呼吸道感染:病毒性肺炎、肺炎;急性咽喉炎、扁桃体火;急慢性支气管炎;2.胃肠道感染:病毒性肠炎;急必痢疾;轮状病毒所致腹泻;3.泌尿系感染:急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尿路感染;4.急症科应用:病毒所致发热、流感及呼吸道、胃肠道、泌尿系等感染;5.五官科应用:中耳炎;鼻窦炎;鼻炎;6.其它应用:治疗癌症发热;抑制肿瘤细胞生长;改善心肌缺血,心肌炎症状;治疗黄疸肝炎、性病等

药理作用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本品系植物穿心莲提取物-穿心莲内酯经酯化、脱水、成盐精制而成的脱水穿心莲内酯琥珀酸半酯钾钠盐,与穿琥宁在体内活性代谢物为同一物质。穿心莲内酯非临床药理研究表明: 1.本品对细菌内毒素引起发热的家兔有较强的解热作用,能促进发热的消退,作用迅速并可维持4小时以上; 2.本品能对抗由二甲苯或组织胺所引起毛细血管壁通透性增高; 3.本品能缩短戊巴比妥钠引起的小白鼠睡眠潜伏期,延长其睡眠时间,还能加强阈下量的戊巴比妥钠作用,引起小白鼠睡眠,该试验结果提示本品有明显的镇静作用; 4.本品能明显地促进大白鼠肾上腺皮质功能,增加机体对病原体感染的应急能力; 5.临床病原学诊断实验和组织培养灭活试验显示本品体外对流感病毒甲Ⅰ型、甲Ⅲ型、肺炎腺病毒(Adv)Ⅲ型、Ⅳ型,肠合胞病毒(Rsv)均有一定灭活作用。

注意事项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本品需输注前新鲜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