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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沙
(琥乙红霉素颗粒)

利君沙 (琥乙红霉素颗粒)

处方药 医保

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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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沙
(琥乙红霉素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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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君沙
(琥乙红霉素颗粒)
利君沙 (琥乙红霉素颗粒)
左旋多巴片
左旋多巴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琥乙红霉素。

本品的主要成分是左旋多巴,其化学名称:3-羟基-L-酪氨酸。

生产企业

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艾康礼德制药(浙江)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61021713

国药准字H1097032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用于儿童、青少年中屈光不正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及斜视性弱视患者。

用法用量

口服给药: 1.成人: (1)一日1.6g,分2~4次服用。 (2)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一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 (3)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 (4)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一次,共14日。 2.小儿: (1)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时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2)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口服   5~6周岁,每次0.125g(一片),开始三天每天50mg(小半片),每日二次。   7~12岁,每次0.25g(二片),开始三天每天用0.125g(一片),每日二次。   早晚饭后口服,四周为一疗程,一般用1~3个月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严重精神疾患、严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青光眼、消化道溃疡和有惊厥史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5岁以下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分泌入乳汁,也会减少乳汁分泌,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可引起内脏和骨骼畸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用于儿童、青少年中屈光不正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及斜视性弱视患者。

药理作用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1本品对弱视动物模型的改善视觉作用 (1)对弱视大鼠使用本品灌胃,每天一次,于用药第四周弱视大鼠的视觉-行动反应时间明显缩短,并有显著的统计学意义。 (2)对弱视家猫动物模型使用本品片剂灌胃处理,每天一次,于用药第二周起,弱视猫的视觉-行动反应时间显著减少,于用药第四周,其反应时间缩短有极显著的统计学意义。 2本品对人体视功能的作用 据报道,视网膜中央有多巴胺能神经,从外界给予多巴可以增加神经元中的递质贮存。使用本品能改善人体视觉对比敏感度,减少固视暗点及提高视力。

注意事项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1有严重心血管、肺、支气管、肾、肝及内分泌疾患者应谨慎用药 2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苯乙肼、异唑肼)使用者,需停药两周后方能使用本品。 35岁以下的儿童慎用。 4本品不宜长期连续(一年以上)使用。 5过量使用本品偶见一过性血钾下降,血浆醛固酮升高,血尿素氮轻度升高,血清谷丙转氨酶、乳酸脱氢酶、碱性磷酸酶与胆红质升高,多数患者停药后能自行恢复。 6本品应在眼科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7如有不良反应发生,应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