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足癣、体癣、股癣、甲癣、头癣、花斑癣、马拉色菌毛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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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特比萘芬。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盒含水杨酸5克、苯甲酸5克、硼酸5克、乳酸6克,以粉剂与溶液剂分别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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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桓华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宏远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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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016 |
国药准字H1093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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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足癣、体癣、股癣、甲癣、头癣、花斑癣、马拉色菌毛囊炎 |
用于真菌感染引起的手、足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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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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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使用时将粉剂1包(15g),与溶液剂6g(1瓶)同时倾入1000ml沸水中溶解,待温热后,将患手或患足置入药液浸泡30分钟,晾干即可,每次1剂,每日1次,连用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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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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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溃烂型手、足癣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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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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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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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足癣、体癣、股癣、甲癣、头癣、花斑癣、马拉色菌毛囊炎 |
用于真菌感染引起的手、足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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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所含水杨酸、苯甲酸对皮肤癣菌及白色念珠菌等皮肤真菌均有抑制作用。特别是对红色毛癣菌和羊毛小孢子菌疗效更好。此外,本品所含的乳酸为杀菌剂,硼酸为防腐剂,四药并用有协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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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或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50ml/分,或血清肌酐〉300umol/l)者,剂量应减少50%。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水温不宜过高或过低,一般45℃左右较适合。 4.用后24小时内不宜用肥皂擦洗。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