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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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泛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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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新陇海药业有限公司 |
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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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752 |
国药准字H19991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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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
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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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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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成人一次0.25g(2粒),每日3次,联用7天。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用法与用量,推荐剂量如下: 肌酐清除率60ml/min,剂量:成人一次0.25g,每8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40~59ml/min,剂量:成人一次0.25g,每12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20~39ml/min,剂量:成人一次0.25g,每24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20ml/min,剂量:成人一次0.125g,每48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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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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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及喷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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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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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
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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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是头痛和恶心,此外尚可见下列反应: 1.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嗜睡、感觉异常等。 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消化不良、厌食、呕吐、便秘、胀气等。 3.全身反应疲劳、疼痛、发热、寒颤等 4.其他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鼻窦炎、咽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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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对预防生殖器疱疹的复发,眼部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及免疫缺陷患者疱疹的疗效尚未得到确认。 2.肾功能不全者应注意调整用法与用量。 3.当本品与丙磺舒或其他由肾小管主动排泄的药物合用时,可能导致血浆中阿昔洛韦浓度的升高。 4.本品与其它由醛类氧化酶催化代谢的药物可能发生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