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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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卢帕他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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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新陇海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四环科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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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752 |
国药准字H20140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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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
过敏性鼻炎、荨麻疹、皮炎、皮肤瘙痒、花粉症、食物过敏、药物过敏、昆虫叮咬过敏、接触性皮炎等过敏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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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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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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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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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
过敏性鼻炎、荨麻疹、皮炎、皮肤瘙痒、花粉症、食物过敏、药物过敏、昆虫叮咬过敏、接触性皮炎等过敏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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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不推荐饮用葡萄柚汁送服本品,本品与葡萄柚汁一起使用时,系统暴露量将提高3.5倍,因此葡萄柚汁不应与本品同时服用。2.一份全面的QT/QTc研究对卢帕他定的心脏安全性进行了评估,表明当给药剂量上升至治疗剂量的10倍时仍未出现心电图的改变,因此可不必担忧本品的心脏安全性,但对于已明确的QT间期延长、不可纠正的低钾血症、进展的心律失常如心率过缓和急性心肌缺血的病人应慎用本品。3.由于本品中含有乳糖一水化物,对于患有罕见遗传病如无法耐受乳糖、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乳糖吸收障碍的患者应禁用本品。4.对驾驶和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有关研究显示,每日服用10mg卢帕他定不会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产生重要影响。但是,在不能确定服用本品对个人的影响时,服药者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应特别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