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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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主要成分为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O.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白凡士林、十二烷基硫酸钠、甘油、羟苯乙酯、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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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新陇海药业有限公司 |
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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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752 |
国药准字H34020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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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
抗炎、抗过敏、止痒、抗湿疹、抗皮炎、抗真菌感染、抗疱疹、抗痤疮、抗银屑病、抗接触性皮炎、抗脂溢性皮炎、抗神经性皮炎、抗荨麻疹、抗药疹、抗日光性皮炎、抗异位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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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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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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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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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
抗炎、抗过敏、止痒、抗湿疹、抗皮炎、抗真菌感染、抗疱疹、抗痤疮、抗银屑病、抗接触性皮炎、抗脂溢性皮炎、抗神经性皮炎、抗荨麻疹、抗药疹、抗日光性皮炎、抗异位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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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6.运动员慎用。7.小儿避免使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政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