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维A酸,又称13-顺式维A酸。 |
|
生产企业 |
安徽新陇海药业有限公司 |
东海制药(河北)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752 |
国药准字H2005520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
重度痤疮、结节性痤疮、聚合性痤疮、囊肿性痤疮、瘢痕疙瘩性痤疮、毛发红糠疹、鱼鳞病、扁平苔癣、玫瑰痤疮、脂溢性皮炎、掌跖角化症、寻常型鱼鳞病、银屑病、毛囊角化病。 |
|
用法用量 |
|
|
|
副作用 |
|
|
|
禁忌 |
|
|
|
成分 |
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
重度痤疮、结节性痤疮、聚合性痤疮、囊肿性痤疮、瘢痕疙瘩性痤疮、毛发红糠疹、鱼鳞病、扁平苔癣、玫瑰痤疮、脂溢性皮炎、掌跖角化症、寻常型鱼鳞病、银屑病、毛囊角化病。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维生素A过量及高血脂症患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