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本品主要成分为斑蝥、紫荆皮、花椒、百部、大枫子(去壳)。 |
|
生产企业 |
安徽新陇海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752 |
国药准字Z2004404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
祛风,解毒,止痒。用于风癣,湿癣,金钱癣,牛皮癣等。 |
|
用法用量 |
|
摇匀擦抹患处。 |
|
副作用 |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
祛风,解毒,止痒。用于风癣,湿癣,金钱癣,牛皮癣等。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外用药,切勿入口。本品遇冷有白色结晶析出,可在15℃放置片刻待溶解后再用。 2.本品含毒性药物斑蝥,涂患处有皮起红泡者,建议停药。 3.斑蝥对肝脏毒性,包括损伤肝功能,引起药物性黄疸或中毒性肝炎,肝肿瘤等。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