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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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醋酸氟轻松、水杨酸、冰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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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新陇海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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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752 |
国药准字H34022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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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
适用于神经性皮炎。对银屑病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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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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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外用。涂于患处,每日2次。用于头部时,应将该药用75%乙醇按1:1的比例稀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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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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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患者涂药部位皮肤发生灼热、红斑、瘙痒。长期应用可发生皮肤毛细血管扩张,皮肤易发生真菌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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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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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
适用于神经性皮炎。对银屑病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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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不能应用于眼部,皮肤柔嫩及褶皱部位如腋窝、腹股沟等。慎用于头面部。2.出现皮疹和其他不良症状者,应暂时停药。3.不能长期使用。不能大面积使用。4.请将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