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慢性咽喉炎、声带疲劳、喉痛音哑、咽喉干痒、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臭口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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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薄荷、浙贝母、连翘、蝉蜕、胖大海、酒大黄、川芎、儿茶、桔梗、诃子肉、甘草、薄荷脑。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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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无锡济煜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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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461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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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急慢性咽喉炎、声带疲劳、喉痛音哑、咽喉干痒、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臭口苦。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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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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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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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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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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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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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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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急慢性咽喉炎、声带疲劳、喉痛音哑、咽喉干痒、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臭口苦。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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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凡声嘶、咽痛,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慎用。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5.胃寒便溏者慎用,6.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用于声带小结、息肉之初起,凡声带小结、息肉较重者应当在医生指导下使用。8.服药l0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9.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