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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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甲唑胺。 |
诃子肉、川贝母、百药煎、乌梅肉、葛根、茯苓、甘草、天花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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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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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760 |
国药准字Z11020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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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
清热利咽,生津润燥。用于肺热津亏,咽喉不利,口舌干燥,声哑失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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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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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温开水送服或噙化。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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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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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辛辣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声哑失音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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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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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
清热利咽,生津润燥。用于肺热津亏,咽喉不利,口舌干燥,声哑失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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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对磺胺少见的严重反应会造成死亡,包括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表皮溶解性坏死,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再障以及其它血液恶液质。2、再次服用磺胺时,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果过敏反应或其它严重的反应出现,该药应停止服用。3、慎用于有代谢性酸中毒及低血钾危险的患者。4、闭角型青光眼不应用醋甲唑胺代替手术治疗,否则可引起永久性粘连性房角关闭。5、本品不能长期用于控制眼压。6、50mg规格片剂体外药物释放较快,不良反应程度可能有所变化,应注意密切观察。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