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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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甲唑胺。 |
利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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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三超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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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760 |
国药准字H34023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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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
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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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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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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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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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寒、呼吸困难、头昏、发热、头痛、泪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等。此外尚可引起皮肤发红或皮疹(过敏反应)、瘙痒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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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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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
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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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利福平为半全成广谱杀菌剂,与依赖于DNA的聚酶的β亚单位牢固结合,抑制细菌RNA的合成,防止该酶与DNA连接,从而阻断RNA转录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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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磺胺少见的严重反应会造成死亡,包括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表皮溶解性坏死,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再障以及其它血液恶液质。2、再次服用磺胺时,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果过敏反应或其它严重的反应出现,该药应停止服用。3、慎用于有代谢性酸中毒及低血钾危险的患者。4、闭角型青光眼不应用醋甲唑胺代替手术治疗,否则可引起永久性粘连性房角关闭。5、本品不能长期用于控制眼压。6、50mg规格片剂体外药物释放较快,不良反应程度可能有所变化,应注意密切观察。 |
1.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和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因使用利福平后可使尿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使用利福平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一般肝病患者慎用。3.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