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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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甲唑胺。 |
硫酸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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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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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760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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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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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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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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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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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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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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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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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对磺胺少见的严重反应会造成死亡,包括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表皮溶解性坏死,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再障以及其它血液恶液质。2、再次服用磺胺时,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果过敏反应或其它严重的反应出现,该药应停止服用。3、慎用于有代谢性酸中毒及低血钾危险的患者。4、闭角型青光眼不应用醋甲唑胺代替手术治疗,否则可引起永久性粘连性房角关闭。5、本品不能长期用于控制眼压。6、50mg规格片剂体外药物释放较快,不良反应程度可能有所变化,应注意密切观察。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