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伴有支气管哮喘的慢性支气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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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班布特。 |
本品用于刺五加、刺玫果、丹参、何首乌(制)、淫羊藿、麦冬、五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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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国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利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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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297 |
国药准字Z22026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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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伴有支气管哮喘的慢性支气管炎。 |
本品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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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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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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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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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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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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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伴有支气管哮喘的慢性支气管炎。 |
本品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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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患者应慎用。伴有糖尿病的哮喘患者使用本药时应加强血糖控制。(2)肝硬变或某些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宜用本药。(3)患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药,初始剂量应适当减少。(4)妊娠、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应慎用。(5)与其他拟交感胺类药合用引起加重副作用。(6)不宜与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合用。 |
1.忌油腻食物。2.服用五加参蛤蚧精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本品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五加参蛤蚧精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