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伴有支气管哮喘的慢性支气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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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班布特。 |
布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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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国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福宁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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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297 |
国药准字H20133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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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伴有支气管哮喘的慢性支气管炎。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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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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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开水冲服,1-3岁儿童,一次半包;4-8岁儿童,一次1包;8岁以上儿童及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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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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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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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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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伴有支气管哮喘的慢性支气管炎。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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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患者应慎用。伴有糖尿病的哮喘患者使用本药时应加强血糖控制。(2)肝硬变或某些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宜用本药。(3)患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药,初始剂量应适当减少。(4)妊娠、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应慎用。(5)与其他拟交感胺类药合用引起加重副作用。(6)不宜与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合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5.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6.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7.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