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伴有支气管哮喘的慢性支气管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班布特。 |
沙丁胺醇 |
|
生产企业 |
四川国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同德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297 |
国药准字H4402366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伴有支气管哮喘的慢性支气管炎。 |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
|
用法用量 |
|
本品一般作为临时用药,有哮喘发作预兆或哮喘发作时,喷雾吸入。每次吸入100~200μg,即1~2喷,必要时可每隔4~8小时吸入一次,但24小时内最多不宜超过8喷。 |
|
副作用 |
|
对其他β2激动剂﹑酒精和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伴有支气管哮喘的慢性支气管炎。 |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
|
药理作用 |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
||
注意事项 |
(1)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患者应慎用。伴有糖尿病的哮喘患者使用本药时应加强血糖控制。(2)肝硬变或某些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宜用本药。(3)患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药,初始剂量应适当减少。(4)妊娠、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应慎用。(5)与其他拟交感胺类药合用引起加重副作用。(6)不宜与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合用。 |
1.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 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 3.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