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哮喘、过敏性鼻炎、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阿司匹林诱发的哮喘、运动性哮喘、过敏性咳嗽、嗜酸性粒细胞性支气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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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孟鲁司特。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8-羟基-5-[(1RS,2SR)-1-羟基-2-异丙胺基丁基]2-(1H)喹诺酮盐酸半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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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民生滨江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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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235 |
国药准字H20103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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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哮喘、过敏性鼻炎、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阿司匹林诱发的哮喘、运动性哮喘、过敏性咳嗽、嗜酸性粒细胞性支气管炎。 |
本品缓解下述疾病的呼吸道阻塞性障碍引起的呼吸困难等症状: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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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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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成人:一日1次,睡前口服或一日2次,早、晚睡前口服,1次50ug(相当于口服溶液10ml);6岁以上小儿:一日1次,睡前口服或一日2次,早、晚睡前口服,1次25ug(相当于口服溶液5ml);不满6岁的乳幼儿:一日2次,早、晚睡前口服或一日3次,早、中、晚睡前口服,1次1.25ug/kg(相当于口服液0.25ml/kg)。另外,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通常不满6岁小儿的一次给药量标准如下:不满1岁:10~15ug/日(相当于口服液2~3ml);l~3岁:15~20ug/日(相当于口服液3~4ml);3~6岁:20~25ug/日(相当于口服液4~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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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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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在使用儿茶酚胺制剂(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治疗的患者禁用。 2、对本品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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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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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哮喘、过敏性鼻炎、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阿司匹林诱发的哮喘、运动性哮喘、过敏性咳嗽、嗜酸性粒细胞性支气管炎。 |
本品缓解下述疾病的呼吸道阻塞性障碍引起的呼吸困难等症状: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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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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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口服本品治疗急性哮喘发作的疗效尚未确定。因此,不应用于治疗急性哮喘发作。虽然在医师的指导下可逐渐减少合并使用的吸入糖皮质激素剂量,但不应用本品突然替代吸入或口服糖皮质激素。接受包括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在内的抗哮喘药物治疗的患者,在减少全身用糖皮质激素剂量时,极少病例发生以下一项或多项情况: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血管性皮疹、肺部症状恶化、心脏并发症和/或神经病变(有时诊断为Churg-Strauss综合征——一种全身性嗜酸细胞性血管炎)。虽然尚未确定这些情况与白三烯受体拮抗剂的因果关系,但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减少全身糖皮质激素剂量时,建议应加以注意并作适当的临床监护。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对下述患者慎用 (l)甲状腺机能亢进症(可能会使甲状腺机能亢进症恶化) (2)高血压(可能会使血压上升) (3)心脏病(可能会出现心悸、心律不齐等) (4)糖尿病(可能会使搪尿病恶化) (5)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参照注意事项的4) 2、按用法用量正确使用未见疗效时,可认为本剂不适用,要中止给药。 3、对临床检查值的影响由于本剂抑制变应原引起的皮肤反应,所以在进行皮试前12小时最好中止给药。 4、请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