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哮喘、过敏性鼻炎、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阿司匹林诱发的哮喘、运动性哮喘、过敏性咳嗽、嗜酸性粒细胞性支气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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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孟鲁司特。 |
本品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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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民生滨江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大力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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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235 |
国药准字Z4502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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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哮喘、过敏性鼻炎、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阿司匹林诱发的哮喘、运动性哮喘、过敏性咳嗽、嗜酸性粒细胞性支气管炎。 |
本品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痰热内阻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咯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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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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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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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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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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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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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哮喘、过敏性鼻炎、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阿司匹林诱发的哮喘、运动性哮喘、过敏性咳嗽、嗜酸性粒细胞性支气管炎。 |
本品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痰热内阻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咯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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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口服本品治疗急性哮喘发作的疗效尚未确定。因此,不应用于治疗急性哮喘发作。虽然在医师的指导下可逐渐减少合并使用的吸入糖皮质激素剂量,但不应用本品突然替代吸入或口服糖皮质激素。接受包括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在内的抗哮喘药物治疗的患者,在减少全身用糖皮质激素剂量时,极少病例发生以下一项或多项情况: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血管性皮疹、肺部症状恶化、心脏并发症和/或神经病变(有时诊断为Churg-Strauss综合征——一种全身性嗜酸细胞性血管炎)。虽然尚未确定这些情况与白三烯受体拮抗剂的因果关系,但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减少全身糖皮质激素剂量时,建议应加以注意并作适当的临床监护。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C℃,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