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中风偏瘫、半身不遂、肢体麻木、言语不利、口眼歪斜、筋骨疼痛、手足拘挛、麻木不仁、风湿痹痛、跌打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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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麝香、诃子(去核)、黑草乌、木香、藏菖蒲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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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九寨沟天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泰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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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967 |
国药准字Z20044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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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中风偏瘫、半身不遂、肢体麻木、言语不利、口眼歪斜、筋骨疼痛、手足拘挛、麻木不仁、风湿痹痛、跌打损伤。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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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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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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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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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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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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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中风偏瘫、半身不遂、肢体麻木、言语不利、口眼歪斜、筋骨疼痛、手足拘挛、麻木不仁、风湿痹痛、跌打损伤。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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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本品有毒,慎用;孕妇忌服。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