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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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毛冬青、羌活、葛根、石膏、马鞭草、板蓝根、马来酸氯苯那敏、安乃近。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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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普正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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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024 |
国药准字H2000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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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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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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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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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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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2.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 3.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 5.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6.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脑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动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7.血障碍者。 8.心衰患者。 9.肾功能损害患者。 10.损害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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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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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在尚无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尼美舒利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不推荐哺乳妇女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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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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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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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是中西药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项下罗列与化学药品关联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1.本药含有马来酸氯苯那敏、安乃近,后者是氨基比林和硫酸钠相结合的化合物。马来酸氯苯那敏为组织胺H1受体拮抗剂,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24mg。安乃近为解热镇痛类药,用于解热、镇痛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3000mg。2.马来酸氯苯那敏单独使用时主要不良反应为嗜睡、口渴、多尿、咽喉痛、困倦、虚弱感、心悸、皮肤瘀斑、出血倾向。老年人较敏感应适当减量;新生儿、孕妇、哺乳期妇女、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药物相互作用:与解热镇痛药物配伍,可增强其镇痛和缓解感冒症状的作用;与中枢镇静药、催眠药、安定药或乙醇并用,可增加对中枢神经的抑制作用;本品可增强抗抑郁药的作用。3.安乃近单独使用时主要不良反应为:①血液方面,可引起粒细胞缺乏症、免疫性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及再生障碍性贫血等;②皮肤方面,可引起荨麻疹、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及表皮松懈症等;③个别病例可发生过敏性休克,甚至导致死亡。老年人慎用;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安乃近用药超过1周时应定期检查血象,一旦发生粒细胞减少,应立即停药。 |
1.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2.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 3.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 4.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5.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6.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