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钙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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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西药 |
利伐沙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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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昂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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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870 |
国药准字H20193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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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钙的补充。 |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PE)的风险。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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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儿童一次1片,一日1次。咀嚼后服用。 |
1、推荐剂量为口服利伐沙班10mg,每日1次。如伤口已止血,首次用药时间应于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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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高钙血症、高钙尿症患者禁用。2.含钙肾结石或有肾结石病史患者禁用。3.类肉瘤病(可加重高钙血症)患者禁用。4.维生素D增多症患者禁用。5.高磷血症伴肾性佝偻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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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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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钙的补充。 |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PE)的风险。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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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长期或大剂量应用钙剂可致血清磷浓度降低。2.慢性腹泻或胃肠道吸收功能障碍者慎用(钙的吸收较差,而肠道排钙增多,此时对钙剂的需要量增加)。3.慢性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肾脏对钙排泄减少,注意高钙血症)。4.心室颤动者慎用。5.长期大量用药应定期测血清钙浓度、尿钙排泄量;血清钾、镁、磷浓度;血压及心电图。6.服用洋地黄类药物期间慎用。7.治疗低钙血症前,应先控制血清磷的浓度,并定期复查血钙等有关指标;除非遵医嘱,避免同时应用钙、磷和维生素D制剂。血液透析时可用碳酸铝或氢氧化钠铝凝胶控 |
推荐在整个抗凝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提前停用利伐沙班片将使血栓栓塞时间风险升高,在无充分的替代抗凝治疗的情况下,提前停用任何口服抗凝剂包括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事件风险升高。临床试验中,在非瓣膜性房颤患推荐在整个抗凝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时间风险升高,在无充分的替代抗凝治疗的情况下,提前停用任何口服抗凝剂包括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事件风险升高。临床试验中,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从利伐沙班转换为华法林期间,观察到卒中发生率的升高。如果因病理性出血或已完成治疗之外的原因而必须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则考虑给予另一种抗凝剂。出血风险:利伐沙班将使出血的风险升高,且可能引起严重或致死性的出血。在决定是否为具有较高出血风险的患者应用利伐沙班时,必须权衡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与出血的风险。与其他抗凝剂一样,谨慎观察服用利伐沙班的患者,以发现出血体征。建议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情况下谨慎使用。如果发生严重出血,必须停用利伐沙班。临床研究中,与VKA治疗相比,接受利伐沙班长期治疗的患者中出现更多粘膜出血(即鼻衄、牙龈出血、胃肠道出血、泌尿生殖道出血)和贫血。因此,除进行充分的临床观察之外,对血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