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防治缺乏维生素、锌、铁及赖氨酸所致之营养不良和生长发育迟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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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维生素C100毫克,维生素B21.5毫克,维生素B10.05毫克,维生素B60.05毫克,烟酸0.25毫克,叶酸0.01毫克,硫酸锌0.2毫克,盐酸赖氨酸50毫克,甘油磷酸铁5毫克。辅料为蔗糖等。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元素铁,以多糖铁复合物分子形式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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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怡康药业有限公司 |
KremersUrbanPharmaceuticals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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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427 |
国药准字HJ2015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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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防治缺乏维生素、锌、铁及赖氨酸所致之营养不良和生长发育迟缓者。 |
用于治疗单纯性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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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15毫升;婴儿,一次2~4毫升;2~7岁小儿,一次5~7毫升;7岁以上儿童,一次7~10毫升;均为一日2次,饭后服。 |
成人每日1次,每次口服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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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2.含铁血黄素沉着症及非缺铁的其他贫血患者禁用。 3.血友病患者禁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5.急性或活动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血色素沉着症及含铁血黄素沉着症禁用此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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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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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防治缺乏维生素、锌、铁及赖氨酸所致之营养不良和生长发育迟缓者。 |
用于治疗单纯性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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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不应与浓茶同服。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3.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铁代谢指标。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是本品的主要服用人群,已在国内外临床使用多年,未见影响胎儿生长发育或致畸的报道。治疗剂量的铁对胎儿和哺乳无不良影响。3.原有胃肠粘膜炎症或溃疡的恶化。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推荐为3-6mg/kg),且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岁以下儿童过量服用铁制剂可能会导致中毒,如意外过量,请有经验的医生立即处理。5.本品吸收不受胃酸减少,食物成分的影响。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