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的功效是祛瘀生新,活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筋骨瘀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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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七、白芷、土鳖虫、川芎、当归、红花、冰片、樟脑、水杨酸甲酯、薄荷脑、颠茄流浸膏、硫酸软骨素、盐酸苯海拉明。辅料为橡胶、氧化锌、松香、凡士林、羊毛脂。 |
吡罗昔康。其化学名称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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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红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康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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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80021 |
国药准字H44021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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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的功效是祛瘀生新,活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筋骨瘀痛。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的症状缓解,作为非甾体抗炎药用于以上适应症时,本品不作为首选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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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外用,洗净患处,贴敷,1~2日更换一次。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20mg),一日一次,或一次(10m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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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凡对橡皮膏过敏及皮肤有破伤出血者不宜贴敷。 |
1.恶心、胃痛,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其中3.5%需为此撤药。服药量大于一日20mg时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有的合并出血,甚至穿孔; 2.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尿素氮增高、头晕、眩晕、耳鸣头痛、全身无力、水肿,皮疹或瘙痒等; 3.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多汗、皮肤瘀斑、脱皮、多形性红斑、中毒性上皮坏死、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皮肤对光过敏应、视力模糊、眼部红肿、高血压血尿、低血糖精神抑郁失眠精神紧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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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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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的后3个月服药的孕妇可抑制分娩,造成难产,同时可出现胃肠道毒性反应.此外,在妊娠后期长期用药可能致胎儿动脉导管早期闭锁或狭窄,以致新生儿出现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和心力衰竭。孕妇禁用。本品可引起乳汁分泌减少,与用药量有关,哺乳期妇女不宜用。 儿童用药:禁用。 老年用药: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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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的功效是祛瘀生新,活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筋骨瘀痛。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的症状缓解,作为非甾体抗炎药用于以上适应症时,本品不作为首选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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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及解热作用。本品通过抑制环氧合酶使组织局部前列腺素的合成减少,抑制白细胞的趋化性和溶酶体酶的释放而发挥药理作用。急性毒性试验结果:小鼠经口LD50为36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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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皮肤破溃、感染者禁用。对橡皮膏过敏不宜贴敷。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