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舒筋活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扭伤,风湿骨痛,治疗手、足、耳部位的I度冻疮(急性期),症见皮肤肿胀、瘙痒、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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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桂枝、红杜仲、白芷、黄藤、细辛、五加皮、三棱、莪术、两面针、牛膝、木香、樟脑等21味。 |
化学名称为:6-[(1-甲基-4-硝基-1H-咪唑基-5-)硫代]-1H-嘌呤。 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9H7N7O2S分子量:27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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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
Excella GmbH & Co.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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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991 |
国药准字HJ20170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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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筋活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扭伤,风湿骨痛,治疗手、足、耳部位的I度冻疮(急性期),症见皮肤肿胀、瘙痒、疼痛。 |
本品与皮质类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及治疗措施联用,可防止器官移植(肾移植、心脏移植及肝移植)病人发生的排斥反应。并可减少肾移植患者对皮质类固醇的需求。通常本品与皮质类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及治疗措施联用或单独使用,对下列患者的治疗可取得临床疗效(包括皮质类固醇减量)。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自身免疫性慢性活动性肝炎;自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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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擦患处。口服,必要时饭前服用,一次5-10ML,一日1-2次。 |
本品须在饭后以足量水吞服。器官移植后,应长期维持治疗,否则将会出现预期的排斥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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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儿童、孕妇禁用。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禁止口服。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过敏反应非常罕见: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JohnsonSyndrome)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临床可观察到以下几种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全身不适、头晕、恶心、呕吐、腹泻、发热、寒战、疹病、皮疹、脉管炎、肌痛、关节痛、低血压、肝肾功能失调和胆汁郁积(参见胃肠道反应部分)。多数情况下,重复给药证明不良反应与本品相关。大多数不良反应在立即停止服用硫唑嘌呤并给予适宜的支持性循环治疗后消失。曾有报导极个别病例因明显病变而导致死亡。当出现本品过敏反应后,应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慎重考虑继续使用本品治疗的必要性。致癌性良性和恶性肿瘤(包括囊肿和息肉)罕见:肿瘤、包括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其他恶性肿瘤,尤其是皮肤癌(黑色素瘤和非黑色素瘤)、肉瘤(卡波氏肉瘤和非卡波氏肉瘤)以及原位子宫颈癌,急性骨髓性白血病和骨髓发育不良。(参见[注意事项])接受免疫抑制的患者,其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其它恶性肿瘤,尤其是皮肤癌(黑色素瘤和非黑色素瘤)、肉瘤(卡波氏肉瘤和非卡波氏肉瘤)和原位子宫颈癌发生的危险性增加,特别是接受冲击性治疗的移植患者,该治疗应维持在最低的有效剂量水平。免疫抑制的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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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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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或准备近期内怀孕的妇女禁用本品。本品对人类存在潜在的致畸作用。因此应建议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的配偶需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如果患者怀孕,则需慎重权衡利弊,因为已在动物实验中观察到了畸胎现象(参见[药理毒理])。孕妇服用硫唑嘌呤后,在胎儿血液和羊水中均可测到低浓度的硫唑嘌呤和/或其代谢产物。有报道称曾有部分妊娠期服用过硫唑嘌呤的孕妇所产下的新生儿有白细胞减少和/或血小板减少症发生,故建议妊娠期用药患者额外进行血液学监测。哺乳期妇女已证实哺乳期妇女服用硫唑嘌呤后,在初乳和母乳中可测得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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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舒筋活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扭伤,风湿骨痛,治疗手、足、耳部位的I度冻疮(急性期),症见皮肤肿胀、瘙痒、疼痛。 |
本品与皮质类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及治疗措施联用,可防止器官移植(肾移植、心脏移植及肝移植)病人发生的排斥反应。并可减少肾移植患者对皮质类固醇的需求。通常本品与皮质类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及治疗措施联用或单独使用,对下列患者的治疗可取得临床疗效(包括皮质类固醇减量)。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自身免疫性慢性活动性肝炎;自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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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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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3.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