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罗红霉素 |
樟脑,薄荷脑,桂皮,砂仁,辣椒,大黄,广藿香,姜,小茴香. |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359 |
国药准字Z4402224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质增生、肩周炎、坐骨神经痛、痛风、跌打损伤、腰肌劳损、腰腿疼痛、肌肉酸痛。 |
|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 |
口服。一次5毫升,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按年龄递减用药。 |
|
副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一岁以下的婴儿禁服。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质增生、肩周炎、坐骨神经痛、痛风、跌打损伤、腰肌劳损、腰腿疼痛、肌肉酸痛。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半合成的14元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与抗菌作用基本上与红霉素相仿,对革兰阳性菌的作用较红霉素略差,对嗜肺军团菌的作用较红霉素强。对肺炎衣原体、肺炎支原体、溶脲脲原体的抗微生物作用与红霉素相仿或略强。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体(“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转移,因而细菌蛋白质合成受到抑制。 |
||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1/2?)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
1饮食宜清淡。 2孕妇及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