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由真菌与酵母菌引起的指(趾)间癣与腹股沟癣、尿布疹一般与霜剂联合交替用药。此外,撒于鞋袜也可预防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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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硝酸咪康唑20毫克。辅料为滑石粉、微粉硅胶、氧化锌。 |
盐酸萘替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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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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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213 |
国药准字H19980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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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由真菌与酵母菌引起的指(趾)间癣与腹股沟癣、尿布疹一般与霜剂联合交替用药。此外,撒于鞋袜也可预防足癣。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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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撒适量药粉于患处。一日2次。若与霜剂联合用药,一日分别用散剂和霜剂各1次。撒于鞋袜做预防用时,一日1次。根据感染部位及对药物的敏感性,疗程可为2~6周。在所有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一周,以防复发。 |
外用:适量涂抹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疗程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放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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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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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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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知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资料表明外用皮肤可分布于乳汁中,故对哺乳期妇女慎用.孕妇用药资料不详。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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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由真菌与酵母菌引起的指(趾)间癣与腹股沟癣、尿布疹一般与霜剂联合交替用药。此外,撒于鞋袜也可预防足癣。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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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新型烯丙胺类局部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为选择性地抑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干扰真菌细胞壁的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影响真菌的脂质代谢,使真菌细胞损伤或死亡而起到杀菌和抑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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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出现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10.应注意卫生,控制感染及重复感染因素。11.本品含有滑石粉,其良好的吸湿性有助于保持干爽,但要避免吸入本品以防止气管刺激。特别是用于婴儿和儿童治疗时,小心使用本品以防止儿童吸入。12.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适当的胃排空措施。如意外大量吸入本品,可能引起气管堵塞。使用支持疗法和供氧的方法治疗呼吸暂停。如果呼吸抑制,应考虑气管插管,去除堵塞的物质,以及辅助呼吸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 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瘙痒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 3.不宜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开放性损伤部位; 4.连续用药4周后症状无改善请再到医院就诊;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7.当药品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