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止痛,化瘀止血。用于多种外科手术后的刀口疼痛,出血,外伤骨折,筋骨扭伤,风湿痹痛以及崩漏、痛经、牙龈肿痛、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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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独一味。 |
卡波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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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兰州和盛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Dr.Gerhard Mann Chem -Pharm.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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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336 |
H2010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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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止痛,化瘀止血。用于多种外科手术后的刀口疼痛,出血,外伤骨折,筋骨扭伤,风湿痹痛以及崩漏、痛经、牙龈肿痛、出血。 |
用于干眼症、泪液分泌减少的替代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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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g,一日3次。七天为一疗程;或必要时服。 |
本品用于治疗干眼症时,针对不同个体,剂量可有所不同。根据症状的严重性,在泪囊旁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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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孕妇禁用。 |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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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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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止痛,化瘀止血。用于多种外科手术后的刀口疼痛,出血,外伤骨折,筋骨扭伤,风湿痹痛以及崩漏、痛经、牙龈肿痛、出血。 |
用于干眼症、泪液分泌减少的替代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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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胃(脘)不适、腹痛、腹胀、腹泻、恶心、呕吐、口干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病例报告。 2.全身性反应:疼痛、水肿、乏力、潮红、过敏反应等。3.皮肤:皮疹、瘙痒等。 3.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等。 4.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等。 5.其他:有鼻衄、黑便、紫癜病例报告。 |
本品是一种水凝胶,由固相(即基质-卡波姆)和作为分散介质的液相(水)组成。本品所使用的卡波姆是一种与季戊四醇烯丙醚或蔗糖交联的聚丙烯酸聚合物。本品中的卡波姆(0.2%w/w)可以形成高粘度的晶状透明凝胶。基于它的水凝胶性质,本品可以粘附于角膜的表面并且可以贮留液体。凝胶的结构会被泪液中的盐分破坏,释放出其中的水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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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及用法用量使用。 2.目前尚无儿童应用本品的系统研究资料,不建议儿童使用。 3.用药后一旦出现潮红、皮疹、瘙痒、心悸、胸闷、憋气、血压下降等可能与严重不良反应有关的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0分钟后才可佩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