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去脂化浊,解毒散结。用于粉刺湿浊毒瘀证,症见丘疹,色微红,白色粉刺或有痒痛,皮肤油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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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详见说明书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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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大中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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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577 |
国药准字H34024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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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去脂化浊,解毒散结。用于粉刺湿浊毒瘀证,症见丘疹,色微红,白色粉刺或有痒痛,皮肤油腻。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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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使用。使用前用温水洗净患处,软胶囊壳用针刺破,将内容物涂于患处,并加以轻轻按摩。初次使用应从小剂量开始,一次用1/2~1/3粒,待皮肤适应后(约一周左右)逐渐加大剂量至每次1粒。疗程为1个月。 |
外用。一日1到2次,均匀涂敷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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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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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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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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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去脂化浊,解毒散结。用于粉刺湿浊毒瘀证,症见丘疹,色微红,白色粉刺或有痒痛,皮肤油腻。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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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硝酸咪康唑与丙酸氯倍他索的复方制剂。硝酸咪康唑为咪唑类抗真菌药。具有抑菌作用,浓度高时也可具杀菌作用;可抑制真菌麦角固醇等固醇的生物合成;作用于真菌细胞膜,损伤真菌胞膜和改变其通透性,致胞内重要物质漏失;也可抑制真菌的甘油三酯和磷脂的生物合成:亦可抑制氧化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过氧化物在胞内过度积聚,导致真菌亚细胞结构变性或坏死;对白色念珠菌则可抑制其芽孢转变为具有侵袭性的菌丝,丙酸氯倍他索为高效外用皮质激素,具有毛细血管收缩作用和抗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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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蓝金复方紫苏油软胶囊。切忌用手挤压患处。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7.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9.用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蓝金复方紫苏油软胶囊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