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肤痒颗粒

肤痒颗粒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吉林省华侨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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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祛风活血、除湿止痒。用于皮肤搔痒症,湿疹,荨麻疹等搔痒性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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肤痒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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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肤痒颗粒
肤痒颗粒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主要成分

苍耳子(炒、去刺)、地肤子、川芎、白英、红花。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化学名称:1-[2-(2,4-二氯苯基)-2-[(2,4-二氯苯基)甲氧基]乙基]-1H-咪唑的硝酸盐。

生产企业

吉林省华侨药业有限公司

常熟市星海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3754

国药准字H1998318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祛风活血、除湿止痒。用于皮肤搔痒症,湿疹,荨麻疹等搔痒性皮肤病。

适用于治疗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副作用

孕妇忌服。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祛风活血、除湿止痒。用于皮肤搔痒症,湿疹,荨麻疹等搔痒性皮肤病。

适用于治疗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药理作用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注意事项

1.消化道溃疡者慎用。2.因肾病、糖尿病、黄疸、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应以治疗病因为主,若需用本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期间如出现口唇发麻应立即停药。如皮肤出现红斑、丘疹、水疱等其他皮疹时,应去医院就诊。5.服用一周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