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芳香通窍,祛风止痒,清凉辟秽。蚊叮虫咬,皮肤发痒,头痛鼻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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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樟脑、薄荷油、玉树油、丁香油、薄荷油、石蜡、凡士林。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甲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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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厦门虎标医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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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775 |
国药准字H3102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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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芳香通窍,祛风止痒,清凉辟秽。蚊叮虫咬,皮肤发痒,头痛鼻塞。 |
纤溶亢进引起的出血、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导致的出血、手术中异常出血、月经过多、产后出血、前列腺手术出血、咯血、鼻出血、血尿、眼出血、消化道出血、颅内出血、皮肤出血、创伤后出血、拔牙后出血、慢性渗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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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涂擦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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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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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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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芳香通窍,祛风止痒,清凉辟秽。蚊叮虫咬,皮肤发痒,头痛鼻塞。 |
纤溶亢进引起的出血、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导致的出血、手术中异常出血、月经过多、产后出血、前列腺手术出血、咯血、鼻出血、血尿、眼出血、消化道出血、颅内出血、皮肤出血、创伤后出血、拔牙后出血、慢性渗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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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6.首次使用本品,需先擦微量于局部患处,如皮肤呈现刺激现象请即刻停止使用。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