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芳香通窍,祛风止痒,清凉辟秽。蚊叮虫咬,皮肤发痒,头痛鼻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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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樟脑、薄荷油、玉树油、丁香油、薄荷油、石蜡、凡士林。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益康唑10mg,曲安奈德1.0mg。辅料为:白凡士林、单、双硬脂酸甘油酯、十六十八醇、轻质液状石蜡、硬脂酸聚烃氧(40)脂、苯甲酸、甘油、依地酸二钠、二丁基羟基甲苯、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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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厦门虎标医药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南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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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775 |
国药准字H20074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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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芳香通窍,祛风止痒,清凉辟秽。蚊叮虫咬,皮肤发痒,头痛鼻塞。 |
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3.尿布性皮炎;4.念珠菌性口角炎;5.甲沟炎;6.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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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涂擦患处。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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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1.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 2.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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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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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芳香通窍,祛风止痒,清凉辟秽。蚊叮虫咬,皮肤发痒,头痛鼻塞。 |
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3.尿布性皮炎;4.念珠菌性口角炎;5.甲沟炎;6.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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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中硝酸益康唑为抗真菌药,对皮肤癣菌、霉菌和酵母菌(如念珠菌)等有抗菌活性,对某些革兰阳性菌也有效。曲安奈德为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止痒及抗过敏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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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6.首次使用本品,需先擦微量于局部患处,如皮肤呈现刺激现象请即刻停止使用。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融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腔内、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