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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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奇霉素 |
本品每粒中含对乙酰氨基酚(C8H9N02),盐酸伪麻黄碱(C10H15NOHCL),氢溴酸右美沙芬(C18H25NOHBrH2O),马来酸氯苯那敏(C16H18ClN2C4H4O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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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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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477 |
国药准字H2001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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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解热镇痛镇咳药。本品适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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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成人用量: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 |
口服。日用胶囊: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白天每6小时服1~2粒,一日2次。夜用胶囊: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夜晚或临睡前服1~2粒。12岁以下儿童或60岁以上老年患者请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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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药后可出现腹痛、腹泻(稀便)、上腹部不适(疼痛或痉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其发生率明显较红霉素低。偶可出现轻至中度腹胀、头昏、头痛及发热、皮疹、关节痛等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和血管神经性水肿、胆汁淤积性黄疸极为少见。少数患者可出现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 |
对本品成分及其他拟交感胺类药,如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等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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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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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解热镇痛镇咳药。本品适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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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阿奇霉素为15元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体外试验证明阿奇霉素对临床上多种常见致病菌有抗菌作用,包括:革兰阳性需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酿脓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白喉(棒状)杆菌。本品对于耐红霉素的革兰阳性细菌,包括粪链球菌(肠球菌)以及耐甲氧西林的多种葡萄球菌菌株呈现交叉耐药性。革兰阴性需氧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摩拉菌、不动杆菌属、耶尔森菌属、嗜肺军团菌、百日咳杆菌、副百日咳杆菌、志贺菌属、巴斯德菌属、霍乱弧菌、副溶血性杆菌、类志贺吡邻单胞菌。本品对下列革兰阴性菌的活性视菌株而定,并需作敏感性测定:大肠埃希菌、伤寒沙门菌、肠肝菌属、亲水性单胞菌、克雷白菌属。厌氧菌:脆弱类杆菌、类杆菌属、产气荚膜杆菌、消化链球菌属、坏死梭杆菌、痤疮丙酸杆菌。性传播疾病微生物:梅毒螺旋体、淋病奈瑟菌、杜克嗜血杆菌。其他微生物:包括特南包柔螺旋体(Lyme病体)、肺炎支原体、人型支原体、解脲支原体、沙眼衣原体、卡氏肺孢子虫、鸟分枝杆菌属、弯曲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德杆菌。下列革兰阴性菌通常是耐药的:变形杆菌属、沙雷菌属、摩根杆菌 |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盐酸伪麻黄碱能选择性收缩上呼吸道血管,消除鼻黏膜充血,减轻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能抑制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可消除或减轻因感冒引起的流泪,流涕,喷嚏等过敏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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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进食可影响阿奇霉素的吸收,故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口服。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3.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evous-Jo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5.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 |
1.服用剂量不得超过推荐剂量,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 2.下列情况者应慎用:伴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状腺疾病、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引起的排尿困难、呼吸困难、肺气肿、长期慢性咳嗽或咳嗽伴有粘痰及肝肾功能不全患者; 3.持续用药不得超过7天。如服药后发热持续3天,咳嗽持续7天以上、咽痛持续2天以上,可能为严重疾病的症状,应停药并请医生诊治; 4.将本品放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 5.驾驶员、高空作业及操纵机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