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辅助改善中毒性肝损伤(如药物、毒物、化学物质和酒精引起的肝损伤等)以及脂肪肝和肝炎患者的食欲不振、右上腹压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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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每粒胶囊含多烯磷脂酰胆碱(天然多烯磷脂酰胆碱,带有大量的不饱和脂肪酸基,主要为亚油酸[约占70%]、亚麻酸和油酸)228mg。辅料为:氢化蓖麻油、硬脂肪、乙基香兰素、4-甲氧基苯乙酮、乙醇、空心胶囊。 |
硫普罗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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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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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010 |
国药准字H20080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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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辅助改善中毒性肝损伤(如药物、毒物、化学物质和酒精引起的肝损伤等)以及脂肪肝和肝炎患者的食欲不振、右上腹压迫感。 |
可用于改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肝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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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除非医生处方特别指出,应按以下剂量方案服用多烯磷脂酰胆碱胶囊。请遵照该说明书,否则不能获得多烯磷脂酰胆碱胶囊的全部疗效。12岁以上的儿童、青少年和成年人开始时每日3次,每次2粒(456毫克)。每日服用量最大不能超过6粒(1368毫克)。一段时间后,剂量可减至每日3次,每次1粒(228毫克)维持剂量。需随餐服用,用足够量的液体整粒吞服,不要咀嚼。如必须长期服用多烯磷脂酰胆碱胶囊,请遵照医生的指导。 |
口服,一次0.1~0.2g(1~2粒),一日3次,疗程2~3个月,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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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大豆制剂、磷脂酰胆碱过敏和/或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如下患者禁用: 1.对本品成份过敏的患者。 2.重症肝炎并伴有高度黄疸、顽固性腹水、消化道出血等并发症的肝病患者。 3.肾功能不全合并糖尿病者。 4.孕妇及哺乳妇女。 5.儿童。 6.急性重症铅、汞中毒患者。 7.既往使用本药时发生过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或其它严重不良反应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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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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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辅助改善中毒性肝损伤(如药物、毒物、化学物质和酒精引起的肝损伤等)以及脂肪肝和肝炎患者的食欲不振、右上腹压迫感。 |
可用于改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肝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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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药可能引起青霉胺所具有的所有不良反应,但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青霉胺低。 2.血液系统少见粒细胞缺乏症,偶见血小板减少。如果外周白细胞计数降到每毫升3.5×106以下,或者血小板降到每毫升10×106以下,建议停药。 3.消化系统可出现味觉减退、味觉异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食欲减退、胃胀气、口腔溃疡等。另有报道可出现胆汁淤积,肝功能检测指标(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总胆红素、碱性磷酸酶等)上升,如出现异常应停服本品,或进行相应治疗。 4.泌尿系统可出现蛋白尿,发生率约为10%,停药后通常很快可完全恢复。另有个案报道本药可引起尿液变色。 5.皮肤皮肤反应是本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10%~32%,表现为皮疹、皮肤瘙痒、皮肤发红、荨麻疹、皮肤皱纹、天疱疹、皮肤和眼睛黄染等,其中皮肤皱纹通常仅在长期治疗后发生。 6.呼吸系统据报道,本药可引起肺炎、肺出血和支气管痉挛。另有个案报道可出现呼吸困难或呼吸窘迫,以及闭塞性细支气管炎。 7.肌肉骨骼有个案报道使用本药治疗可引起肌无力。 8.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本品。 9.其他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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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由于含有大豆油成分,本品可能会导致严重的过敏反应。3.使用本品时,必须同时避免有害物质(如酒精等)的摄入,以预防出现更严重的损害。4.对于慢性肝炎患者,使用本品治疗后如不能明显改善主观临床症状,应停药并就医。5.不推荐在妊娠或哺乳期间应用本品。6.不得将本品用于12岁以下儿童。7.如相关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症状,可能是疾病恶化的征兆,应立即就医。8.应严格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得超量,否则可能加重本品的不良反应。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以下患者慎用:(1)老年患者;(2)有哮喘病史的患者;(3)既往曾使用过青霉胺或使用青霉胺时发生过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对于曾出现过青霉胺毒性的患者,使用本药应从较小的剂量开始。 2.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定期进行下列检查以监测本药的毒性作用:外周血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量、血浆白蛋白量、肝功能、24小时尿蛋白。此外,治疗中每3个月或6个月应检查一次尿常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