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辅助改善中毒性肝损伤(如药物、毒物、化学物质和酒精引起的肝损伤等)以及脂肪肝和肝炎患者的食欲不振、右上腹压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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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每粒胶囊含多烯磷脂酰胆碱(天然多烯磷脂酰胆碱,带有大量的不饱和脂肪酸基,主要为亚油酸[约占70%]、亚麻酸和油酸)228mg。辅料为:氢化蓖麻油、硬脂肪、乙基香兰素、4-甲氧基苯乙酮、乙醇、空心胶囊。 |
化学名称:4-O-β-D-吡喃半乳糖基-D-果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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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
丹东康复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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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010 |
国药准字H10890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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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辅助改善中毒性肝损伤(如药物、毒物、化学物质和酒精引起的肝损伤等)以及脂肪肝和肝炎患者的食欲不振、右上腹压迫感。 |
用于治疗高血氨症及由血氨升高引起的疾病;用于治疗慢性功能性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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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除非医生处方特别指出,应按以下剂量方案服用多烯磷脂酰胆碱胶囊。请遵照该说明书,否则不能获得多烯磷脂酰胆碱胶囊的全部疗效。12岁以上的儿童、青少年和成年人开始时每日3次,每次2粒(456毫克)。每日服用量最大不能超过6粒(1368毫克)。一段时间后,剂量可减至每日3次,每次1粒(228毫克)维持剂量。需随餐服用,用足够量的液体整粒吞服,不要咀嚼。如必须长期服用多烯磷脂酰胆碱胶囊,请遵照医生的指导。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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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大豆制剂、磷脂酰胆碱过敏和/或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经临床使用除个别患者服用后稍感恶心外,无其它不适,经继续服药或用一倍水稀释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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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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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头三个月慎用。 儿童用药: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老年用药:服药超过六个月的老弱患者应及时测定血清蛋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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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辅助改善中毒性肝损伤(如药物、毒物、化学物质和酒精引起的肝损伤等)以及脂肪肝和肝炎患者的食欲不振、右上腹压迫感。 |
用于治疗高血氨症及由血氨升高引起的疾病;用于治疗慢性功能性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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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乳果糖系人工合成的不吸收性双糖,在肠道内不被吸收,可被结肠细菌分解成乳酸和醋酸,使肠道pH值降至6以下,从而可阻断氨的吸收,减少内毒素的蓄积和吸收,使患者血氨恢复正常,并由昏迷转为清醒。 2.乳果糖还具有双糖的渗透活性,可使水、电解质保留在肠腔而产生高渗效果,故又是一种渗透性泻药,因为无肠道刺激性,亦可用于治疗慢性功能性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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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由于含有大豆油成分,本品可能会导致严重的过敏反应。3.使用本品时,必须同时避免有害物质(如酒精等)的摄入,以预防出现更严重的损害。4.对于慢性肝炎患者,使用本品治疗后如不能明显改善主观临床症状,应停药并就医。5.不推荐在妊娠或哺乳期间应用本品。6.不得将本品用于12岁以下儿童。7.如相关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症状,可能是疾病恶化的征兆,应立即就医。8.应严格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得超量,否则可能加重本品的不良反应。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过敏者禁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