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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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大青叶,石膏,薄荷脑。辅料为药用淀粉、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阿比朵尔。化学名称为:6-溴-4-(二甲氨甲基)-5-羟基-1-甲基-2-(苯硫甲基)-1H-吲哚-3-羧酸乙酯盐酸盐一水合物。化学结构式为:分子式:C22H25BrN2O3S·HCl·H2O分子量:53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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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仁源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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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151 |
国药准字H2006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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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治疗由A、B型流感病毒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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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2粒(0.2g),一日3次,服用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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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不良事件发生率约为6.2%,主要表现为恶心、腹泻、头昏和血清转氨酶增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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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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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治疗由A、B型流感病毒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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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