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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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栀子、黄柏、黄芩、赤芍。 |
九头狮子草、朱砂根、水杨梅根、糯米藤根、金果榄、桔梗、薄荷、薄荷脑。辅料为淀粉、蔗糖、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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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孔圣堂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奥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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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3131 |
国药准字Z20025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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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清利咽喉。本品用于咽痛、咽干、声音嘶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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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含服,一次1~2片,一日5~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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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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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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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清利咽喉。本品用于咽痛、咽干、声音嘶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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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